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一步一步行入黑牢的所在

雷震回憶錄《新黨運動黑皮書》導論

﹝本文無註腳版刊登於《Taiwan News總合周刊》99期,2003/09/18,頁84-91;100期,2003/09/25,頁72-78﹞

一、
         一九六○年九月四日,橫跨整個五○年代的異議媒體《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雷震,遭警備總部逮捕,並在蔣介石親自指揮下,[1]以「知匪不報」和「為匪宣傳」兩罪名遭判刑十年,導致《自由中國》因此停刊,而雷震積極籌組的「中國民主黨」也就此中輟。這段戰後台灣政治史/媒介史上最受矚目的案件,史稱「雷案」,深刻影響了其後台灣的政治變遷和媒介發展。
雷震,這位在四○年代動盪中國受到蔣介石充分信賴,[2]以其擅長溝通協調而崛起的政治精英,何以會由蔣跟前的政治紅人,成為蔣腳下的叛亂囚徒?何以會由一個忠誠的國民黨員,轉為一位堅持民主理念且身體力行、積極籌組「中國民主黨」的反對黨領袖?創刊初期以「反共、抗俄,反極權、要自由」為宗旨,[3]且獲得蔣介石贊成並願予資助的《自由中國》,[4]何以會在發刊不到兩年之際就衝撞國民黨黨國體制,[5]導致蔣介石與蔣經國如感芒刺在背,必欲拔除?[6]而雷震之被捕下獄,又到底是起於《自由中國》的言禍?還是「中國民主黨」的黨獄?[7]
這些問題,經過四十餘年歲月的汰洗、歷史的見證,部分事實已經澄明、答案也已浮出,雷震對於民主憲政理念的堅定信仰與實踐,是導致他由權力核心而邊緣,最後成為反對者的主因,已是學界公論;[8]部分緣由,如雷震下獄原因,[9]則仍有待史料檔案及雷震佚稿的出土才能真正水落石出。國史館於二○○二年根據國防部移交的雷震案檔案出版《雷震案史料彙編》系列,初步彙整出官方檔案與雷震獄中殘稿,[10]有助於我們了解當年官方處理雷震案的態度與立場、雷震獄中生活與心境。此一系列仍在進行中,[11]隨著官方檔案的逐一解密,將更有助於歷史真相的大白。
然而,身為雷案最大的受害人,蒙冤繫獄十年,出獄後仍遭警總全面監控的雷震,對於雷案的看法又是如何?對於他與國民黨之間的戲劇性關係變化如何解釋?以及他出獄之後回顧雷案的心境為何?則不是學者的研究、官方檔案的解密出土可以給予答案的。
一九八九年三月起由雷案受害人、《自由中國》編委傅正主編的《雷震全集》開始推出,迄次年九月全套完成,計四十三冊之多。[12]其中《雷震回憶錄:雷案回憶》兩冊﹝第十一、十二冊﹞、[13]《《雷震日記》:獄中十年》六冊﹝第卅六、卅七冊、四一~四四冊﹞、《《雷震日記》:最後十年》三冊﹝第四五~四七冊﹞,總算提供了對前述問題最權威、最一手的解釋資料。透過這幾本雷震獄中日記、晚年日記和他對雷案的回憶,雷震因為爭取言論自由、要求民主政治的真實影像,這才清楚展現,為世人所知;而他晚年念念不忘於民主未竟、字字血淚於辯誣自清的心境,更是讓後來者尊敬動容。
遺憾的是,雷震獄中十年寫下的文字,一九八八年經警總軍法處檢察組分類整理之後,總計清理出三一四八○頁的書稿與信函,[14]以雷震獄中使用每頁二百字/二五○字稿紙計算,[15]保守估計就達六百廿九萬餘字。[16]這樣龐大而辛苦寫出的雷震的心血,卻於整理清楚之後,被新店監獄用一把火給燒了。[17]雷震十年黑牢易渡,十年心血難復。這不僅是他終身之痛,也是時代與歷史之痛。如今官方檔案中的雷震殘稿,乃是因為被軍方認屬「不妥內容」[18],方得倖存。內容妥當者,紙灰飛揚;內容不妥者,拍照存證──政治之錯謬、時代之嘲諷,寧甚於此?
因此,雷震於生命末期,病痛纏身之際寫出的這部《新黨運動黑皮書》,乃就彌足可貴。根據雷震女婿金陵寫於本書的序文,雷家知道雷震還有這部手稿,乃是當時流亡美國的黨外運動領袖郭雨新告知,「經人輾轉帶到美國,現存彼處,囑設法來取」﹝見本書,頁一三﹞,因而始得重返雷家,再見天日。對照於警總於雷震出獄後扣押他十年心血六百餘萬文稿,不予發還,則雷震晚年以帶病之身、衰竭腦力,仍然奮其餘志,一字一字寫下這部劫後回憶,自剖理念,兼為辯誣,其情其景,猶如老樹伸其枯枝,於寒風苦雨中,申告彼蒼者天,能不令讀者惻然心酸?對比於雷震逝後九年,新店監獄用一把火燒掉雷震心血,則雷震將晚年這部餘稿以極其隱秘方式,託人攜出國外,輾轉交予昔年同為籌組新黨奮力的郭雨新手中,以保青史而俟河清,如此用心,豈不也凸顯了威權獨裁政治的天羅地網,連一老人的回憶也試圖撲罩殆盡?《新黨運動黑皮書》的「破網」而出,其意義之一,就在於彰顯了雷震這種「不容青史盡成灰」的信念和捍衛清白的毅力。這是無聲之雷,足以撼天動地。
《新黨運動黑皮書》在雷震因籌組新黨而致繫獄的四十三年後、在雷震坐滿十年黑牢出獄的三十三年後、在雷震抱憾以終的廿四年後,回到雷震曾經奉獻青春追求民主的土地,由遠流出版公司出版,讓知其事者能更了解雷震晚年心境;讓不詳其事的後生晚輩能重回歷史現場,體會一個自由主義者如何在白色恐怖年代中堅持民主理想,無悔無懼的精神──這是本書可貴者二,用雷震的話說:「他們把我們的雜誌和黨搞垮了」,但是「不必為我而悲哀,應為我從容取義而感到驕傲」。[19]雷震生前念茲在茲的言論自由今已形同空氣,言之咄咄的反對黨及政黨政治今已形成潮流,這本書的出版,也有昭明雷震為民主自由奉獻,雖然因此困厄晚境,其精神則永垂來者的意義。
 二、
不過,這本《新黨運動黑皮書》也是一部殘稿。雷震何時開始本書的寫作仍有待查考。根據傅正所編《《雷震日記》:最後十年》,雷震最後一篇日記寫於一九七七年九月七日,「在病魔困擾之下,已經沒有再繼續記日記」,[20]一年半後﹝一九七九年三月七日﹞,雷震告別人世。倒數第二篇,即九月六日日記,雷震記下的日課則是:  
今日未外出,整天在書房整理舊稿。
今日看《我的母親續編》複印,其中有「重複」、「倒裝」、「前後反裝」,只有再看一便。今日看了一百多頁,還有錯字。[21]
 再往前三天,九月三日日記,則記載:
 △今日來舍,臨行不要我送,由我妻送至門口,說出要我不准印《我的母親續集》,是黨部的意思,由他來轉達。我氣得一夜沒有睡好。黨部派在監察院的監委,現為王文光,並不是鄷狗熊。
蔣經國天天說台灣是開放的社會,人權有保障,言論有自由,但我不能發表我寫的東西,完全說假話,真是狗彘之不如。[22]
由這兩則日記可知,雷震當時已完成《雷震回憶錄:我的母親續篇》,正準備出版,而國民黨已派員警告他不准出書,他只好就手中複印稿進行校對;其後他未再寫日記,則往後亦無法書寫的推斷應不致有誤──如此看來,本書之寫作期間應與次﹝一九七八﹞年出版之《雷震回憶錄:我的母親續篇》為同時期所書,而未見出版之遺稿。當時編輯此書的香港《七十年代》雜誌社總編輯李怡於一九八八年回憶處理《雷震回憶錄》書稿時這樣說:
……究竟是誰帶上《雷震回憶錄》這本稿,是記不得了。只記得我當時是懷著很大的敬意,接過這本稿,並決定立即付梓的,在編輯、校對及排印工作中,也作了很大的內部動員調整,使它能在最短期間出版。[23]
 李怡這段話透露兩個訊息:一是雷震的回憶錄是經由「地下管道」帶到香港,二是《七十年代》雜誌社版的《雷震回憶錄:我的母親續篇》「作了很大的內部動員調整」──這應該包括部分章節、內容的取捨以及調動。換句話說,雷震還能寫日記的最後一天所記「整理舊稿」、校對的《我的母親續篇》應有部分被割捨了。而部分雷震整理的舊稿,或者因為雷整理時另為一卷名其為《新黨運動黑皮書》,或者就是《我的母親續篇》被割捨而未出版的部分。
我做這樣的推論,理由有三:
第一,雷震生前自述,他在獄中撰寫的四百萬字回憶錄於出獄前約兩個月遭軍人監獄保防官率領十幾名獄卒全部強行搶去;因此出獄後他開始重寫。[24]「回憶錄」的性質相同,除章卷各有命名外,自不可能分別寫兩種,故《我的母親續篇》、《新黨運動黑皮書》都是在《雷震回憶錄》的大書名下的連貫性作品,寫作的時間自然也都在雷震出獄之後、停筆之前。《我的母親續篇》早在一九七八年出書,《新黨運動黑皮書》要到二○○三年才問世,只是愈發凸顯雷震不只政治命運坎坷,即連他的遺稿也多灰多塵,難見天日罷了。
其次,《我的母親續篇》是由「同情台灣民主運動的外國人」帶到香港,交給李怡;[25]《新黨運動黑皮書》則是「經人輾轉帶到美國」交給當時流亡美國的黨外前輩郭雨新。兩書託付之人或有不同,但雷震完成兩書、處理兩書秘密外送的時段應在同一時段,則「兩書」本為一書之拆分,亦可理解。考雷震託付其回憶錄於外人之手,是否安全送達,當然也得有所預防,故又有「複印」本自存。這又可見橫眉冷對恐怖統治的異議人士之忐忑,非今日之人所能想像。
最後,國史館《雷震案史料彙編:雷震獄中手稿》出版後,雷震獄中所寫回憶錄的章節架構幸而完整呈現。根據警總分類,雷震被扣留文稿與回憶錄有關者凡二,〈壹、石頭城下〉及〈貳、新黨運動〉。就詳細章節目次看,〈壹、石頭城下〉寫雷震於國民黨自中國退守台灣之前的回憶;〈貳、新黨運動〉則寫雷震隨國民黨來台之後的回憶,兩部分條理分明,依繫年序逐一鋪展,體例井然,卷帙龐大。[26]而出獄後所撰回憶,無論《我的母親續編》或本書《新黨運動黑皮書》則反之,既無章節井然之分,年代時空又復相互錯置、而事件每多類疊,敘述則駁雜零碎,往往導致主題渙散難追──這更足證「兩書」實則同為一書,寫作期間均在病痛纏身之晚年了。
也正因為如此,《新黨運動黑皮書》之手稿只有四章,且首章即付闕如,而由〈第二章  轟動全世界的「雷案」究是一件什麼玩意?〉開卷;雷震生前自訂頁碼則經多次調整,多者調動達四次。第一章之不在,原因當然是不見了,為何不見,則無法查考。這是本書作為「殘稿」的力證一;其次,本書名為《新黨運動黑皮書》,但實際內容則無一章觸及「新黨運動」,無一語論及政黨政治,顯然第五章之後應有敘述「新黨運動」之篇章部分已散佚而亡其所蹤。比對雷震獄中回憶錄之篇目,關於「新黨運動」之回憶,不計雷震論述「政黨政治」部分,就多達四篇,共卅四章之多,頁數凡一七○九頁,[27]而後者悉被焚毀,本書亦未見相關原稿。此為本書作為「殘稿」力證二。換句話說,這本《新黨運動黑皮書》乃是缺頭缺尾的「劫餘書」──其主人雷震劫後餘生,於風燭殘年,猶孜孜矻矻,奮筆疾書者,「主持《自由中國》半月刊和組織反對黨『中國民主黨』而坐了十年軍人監獄」之歷程;今則「新黨運動」書名尚在,只是內容盡皆成灰。
也有另一種可能,這是一部「未竟書」。雷震回憶錄之《我的母親續篇》對於《自由中國》半月刊如何以言賈禍,敘述即相當詳盡;按理本書《新黨運動黑皮書》對於「中國民主黨」如何以黨惹獄,自然也會細說清楚,然則他用第二、三章談雷案,用第四、五章批陶希聖之人格,而兼及國民黨與蔣介石於中國統治期間之權力鬥爭與喪失民心──接下來總該回歸本題的「新黨運動」,卻無力以竟其篇章了。以《雷震日記》之終於《我的母親續篇》校對,則《新黨運動黑皮書》因為他之後的病況日趨嚴重而無法繼續書寫,也是合理的推斷。
這恐怕要讓看到本書書名而希望從中了解也屬「未竟」之黨的「中國民主黨」如何籌組、如何備受打壓,又如何導致雷震繫獄的讀者失望了。
話說回來,無論這是一本「劫餘書」或「未竟書」,它終究是《雷震回憶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為雷震參與近代中國與台灣政治志業的鉤沉錄,當然具影相當參考價值。
 三、
 這裡有必要詳述雷震所說的「新黨」──還沒來得及誕生就已夭折的「中國民主黨」──籌備的源起,以及雷震在新黨籌組過程中扮演的角色。
《自由中國》的創辦,始於雷震、胡適、王世杰、杭立武等人鑒於國共內戰日熾,希望組織一個「自由中國大同盟」,發行刊物,以「號召信仰相同之人士」「反對共產主義,阻止政府走向投降之路」,[28]但由於局勢變動太快,國民黨挫敗,中華民國政府遷台,最後「自由中國大同盟」並未組成,而刊物《自由中國》則在雷震的奔走之下,於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廿日正式創刊於台北。《自由中國》一開頭是受到蔣介石支持的,立場明顯,就是支持蔣介石的反共抗俄政策,因此,《自由中國》的創刊,是作為「自由中國」運動的言論基地;「自由中國大同盟」則是雷震理想中「超黨派之反共抗俄運動」的主要組織,但因為雷震心目中最適當的領導者胡適並未答應,從此無疾而終,而只有《自由中國》如期創刊。[29]
這個背景相當重要,《自由中國》由擁蔣反共的「政治正確」刊物到變成反蔣要民主﹝反獨裁極權﹞的「毒素思想」媒介,其中顯然經過一段複雜的過程;而雷震從來台初期對「自由中國大同盟」的熱衷,到五○年代末期積極投入以本省籍政治精英為主的反對黨「中國民主黨」的籌備,更是充滿與蔣介石、蔣經國領導下的黨國機器的權力矛盾。《自由中國》和國民黨黨國機器的矛盾、衝突,基本上反映在兩個場域上:一是權力矛盾,另一就是意識形態衝突。權力的矛盾,牽涉到雷震對於蔣介石領導風格的不滿、[30]對蔣經國此一時期建立其接班班底﹝特別是以國防部總政治部為指揮中心的軍情特系統、以青年反共救國團為中心的青年組織﹞的強烈批判。[31]意識形態的衝突,則是《自由中國》創刊之後一直沒有改變的自由主義思想,和國民黨黨國體制威權思想的衝突。這個部分主要源於五○年代來台自由主義知識份子﹝如殷海光、胡適等﹞在思想上的領導與論述上的挺進,對於來台之後亟欲建立以三民主義思想混合蔣介石領導威權的黨國意識形態造成的威脅。兩者累積蘊蓄,最後爆發於融兩者於一爐的「新黨運動」──結合了媒介與政黨,而具有撼動國民黨在台統治基礎力量的反對黨運動。雷震作為《自由中國》實際的發行人、作為新黨《中國民主黨》實際的領導人,最後遭到蔣介石拘捕下獄,原因在此。
當然,雷震/《自由中國》與國民黨關係的轉變也是漸進的。從一九五一年六月爆發的〈政府不可誘民入罪〉社論風波開始,《自由中國》為了爭取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先後和黨國多有衝突,其中縈縈大者如「祝壽專號」﹝一九五六年﹞、「今日的問題」系列社論﹝一九五七~五八年﹞、「出版法修正案」﹝一九五八年﹞等,都引發警總等情治單位的干擾,到了一九五九年反對蔣介石三連任之後,關係方才全然破裂。但即使到這裡,雷震與黨國機器之間的衝突,還在意識形態論述的範圍內,「罪」仍不至於下獄。
然而,就在這段期間內,雷震與《自由中國》對於民主政治的論述,則由一九五二年十月一日該刊發表社論〈對國民黨七全大會的期望〉,提出五點期望,第三點提出「有力的反對黨從旁督責,更可以策勵執政黨努力奮發」的論述開始,[32]從此該刊對成立反對黨的呼籲、要求更加堅定且明確,終於在五年後,也就是一九五七年四月一日出刊的第十六卷第六期展開一系列的「反對黨」論述,直到最後一期。[33]
《自由中國》的「反對黨」論述可以分為前、中、後三期。〈七全〉社論之前,可稱為前期。該刊刊登與討論政黨政治而與反對黨有關之文章共六篇,[34]其中較重要的是雷震親撰的〈反對黨之自由及如何確保〉﹝二卷七期﹞一文。[35]這篇文章強調「民主政治制度的真諦,就在允許反對黨存在這一點」,因此「政府黨不獨要有容忍反對者的雅量,且要允許反對黨派有組織,言論和出版的自由,而與政府黨享受平等的權利,獲有同樣工作的機會」,「民主政治,必須是多黨政治」。換句話說,這個階段雷震與《自由中國》的反對黨論述,乃是建立在期許國民黨的容忍與承認的基礎上。這樣的想法,受到胡適影響很大,[36]這固然未免天真,[37]卻也說明了這個階段的反對黨論述,只能寄期望於威權統治者的寬容與承認的無奈。[38]因此,儘管其後雷震已遭國民黨註銷黨籍,在一九五六年十月卅一日出版的「祝壽專號」中,多篇反對黨論述,仍以期望國民黨「扶植有力的反對黨」為主調。[39]這個階段的「反對黨」論述,因此被薛化元﹝一九九六:三四八﹞視為「政治結構內反對黨的主張」。[40]
中期階段,則起於同年四月一日《自由中國》第十六卷第六期﹝四月一日﹞開始刊登朱伴耘的「七論反對黨」論述,首篇即為〈反對黨!反對黨!反對黨!〉,[41]在這篇文章中,朱文強調反對黨問題「不能再只是紙上談兵的時候,也不是乞憐於政府黨容忍反對黨的存在的時候,是實際上應早日促其實現的時候」。[42]這七篇論述邏輯清晰,論理充分,表露大陸來台自由主義知識份子對國民黨主動釋放反對黨運作空間之期望的幻滅,朝向在國民黨黨國體制之外成立一個平起平坐的反對黨方向思考;同時,這些論述也因此啟發,並且鼓舞了當時游兵散勇的無黨籍地方政治人物,使他們產生團結起來對抗國民黨的信心和勇氣。經過這一階段的洗禮,方才產生了後期﹝一九六○年﹞那股結合外省籍自由主義人士和本省籍草根政治精英聯手共創新黨的實踐力量。
雷震的角色就在這個過程中清楚浮現,到了後期更加清晰明顯,這又表現在雷震開始結合在地政治領袖的行動過程中。《自由中國》真正關心台灣地方選舉,始於一九五七年四月,時台灣省第三屆省議員及縣市長選舉已正式公告,該刊發表社論〈寫在本屆地方選舉前〉,檢討台灣地方選舉問題在於「一人競選」、「政黨政治之未能確立」,因此該刊主張在選舉過程中要嚴格做到「公開競選,秘密投票,公平競爭」三原則。[43]這是其後雷震籌組新黨的發端,雷震頻繁接觸的在野人士除在野民青兩黨人士、國民黨開明派之外,更多具有草根民主運動經驗的台籍精英。[44]雷震當時的日記透露:()雷震此時已被視為「反對黨領袖」;[45]()因為地方選舉,雷震首次參與選後由李萬居、郭雨新、楊金虎、楊基振、高玉樹、石錫勳與余登發等參選人邀集的選舉檢討會。[46]雷震也因此和李萬居等省籍精英產生惺惺相惜之情,這是其後新黨籌組的重要動力。
一九六○年五月十八日,在野黨及無黨無派人士在民社黨總部召開第二屆省議員和第四屆縣市長地方選舉檢討會,把雷震推上了組黨的列車。這場會議計集結了六十餘位關心、參與地方選舉人士。雷震被推為「七人主席團」之一﹝其餘六位是吳三連、李萬居、楊金虎、許世賢、高玉樹、王地﹞。當天的會議,在檢討選情的群情激憤下做出「即日組織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以下簡稱「選改會」﹞,「另組新的強大反對黨」的結論。[47]這就紹啟了雷震籌組「中國民主黨」的序幕,同時也使《自由中國》的反對黨論述進入後期的實踐階段。
不過,這裡必須說明,雷震的加入籌組新黨列車,最後成為新黨「列車長」,並非一開始就是毫無疑懼的﹝薛化元,一九九六:三六九﹞,也非早有心理準備的。筆者的研究﹝林淇瀁,二○○三:二五七~二五九﹞曾指出,雷震和《自由中國》的主要論述群多屬外省籍自由主義精英,他們的民主政治和反對黨論述,基本上具有三個高蹈特質: 
一、多為理論層面論述,少就實踐層面思考:《自由中國》反對黨論述多從民主政治、政黨政治的建立和國家統治正當性的理論應然層面出發,鮮少觸及類似選舉﹝特別是當時為國民黨所允許的地方選舉﹞這樣直接與國民黨競爭席次和「奪取」權力資源的實然實踐課題;
二、多屬中國格局論述,少見台灣在地觀點:《自由中國》初期的反對黨論述,基本上以民青兩黨與雷震﹝代表國民黨開明派﹞為論述重心,[48]而其核心議題在論述如何民主反共,無形中延續了1949年之前中國國共兩大、民青兩小政黨生態的圖式,而反對黨的論述則是進一步考量如何區辨於國共兩黨之外的結果,基本上是來自國共內戰之後,來台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省思如何救亡圖存的論述,也較少考量台灣在地政治人物經歷日本殖民統治、二二八事件之後,對於台灣獨特政治發展所持的看法和感覺;[49]
三、多具省籍區別意識,少見跨越族群胸襟:這在《雷震日記》中多有暴露,[50]尤其自他開始關心台灣地方選舉、與台籍政治精英往來頻仍,乃至開始籌組反對黨之際,包括國民黨統治者、民青兩黨人士,乃甚至《自由中國》論述群,都有對台籍政治人物加入的緊張感和難以接受之感。
當時的雷震仍無法避免包括國民黨統治者、民青兩黨人士,乃甚至《自由中國》論述群﹝戴杜衡、殷海光、夏道平﹞,基於省籍區別意識而施加於他的壓力﹝如「把台灣人搞起來,大陸人將受其欺壓」,「百分之九十」外省人不贊成「把台灣人搞起來的作法」﹞,雷震自身當然也難免於這樣微妙的省籍意識和認同問題。[51]《自由中國》作為反對黨論述大本營,目的在追求公民的﹝而非民族的﹞國家認同,強調公民意識,然而一旦觸及民族主義的族群系譜,省籍區別的民族意識就相對突出。而這是雷震所不自知的。
不過,雷震的可敬也在此。到了實際進入籌組新黨的階段,雷震有了深刻的反省,這在他入獄後所寫的回憶錄「殘稿」中,也可看出:
大陸人對台灣人之抱有優越感,幾乎是普遍的心理,因而輕視台灣人,到處自以為是「了不得的」,是「征服者」、是「文明人」、是「上國人物」,儘管沒有明白表示,而下意識裡卻普遍存在著這類感覺……。誠然這是不應該的,但存有這種心理,卻是極普遍的事實﹝國史館,2002b: 310; 410﹞。
 有此自省,雷震終究沒有受到族群認同的蠱惑,他最後選擇了公民國家認同,堅持組黨,並為此付出代價。[52]雷震甚至強調他對新黨「當盡畢生餘力以勗成之」。[53]作為一個具有公民意識的民主改革者,他因此從坐而言,走上起而行的實踐之路。[54]雷震主意既定,隨即開展新黨先期的組織與溝通事宜。
首先,是選改會的組織與成員問題。雷震四處聯繫、奔波,從五月廿五日開始,到六月四日,終於初步確定了先組選改會再組新黨的程序:選改會成立後先赴台灣各地區訪問並舉行座談;新黨成立日期為配合十一月即將舉辦的縣市議員選舉,預定九月中旬前成立;以胡適屬意的「中國民主黨」命名;[55]十一日,雷震召集第二次主席團會議,胡適應邀參加,決定由雷震、李萬居、高玉樹三人擔任選改會發言人,確立了新黨領導核心﹝謝漢儒,2002: 232-237﹞;十九日召開第三次主席團會議,由雷震主持,定調選改會為「在名義上為座談會,實際上為新黨籌委會」。[56]新黨的眉目,到此清楚。
其次,雷震得克服前述《自由中國》編委的疑懼。經由多次溝通之後,這群和雷震長久為建立民主機制努力的自由主義知識份子總算能夠了解他的為公心態,[57]在論述和精神上支持雷震,聲援新黨的籌組,強調「新黨要實現目標,必須不在『外省人』和『本省人』之間作劃分,只在『民主』和『反民主』之間作劃分」。[58]──這是雷震努力溝通的結果,也說明了像殷海光、夏道平、戴杜衡這些自由主義精英終究能正視新黨的「民主」積極意義。
第三,則是對在野的民青兩黨領袖的溝通。民社黨與青年黨曾經參與中華民國制憲,是當時合法的反對黨,在雷震籌組新黨過程中,雖然兩黨重要人士也有參與者,[59]但由於民青兩黨擔心政黨地位被新黨取代,[60]因此態度消極、「靜觀其變」﹝謝漢儒,2002: 190-192﹞。這是雷震多次努力也無法改變的。
雷震面對的最後一道難題,則是黨國機器已開始準備算他的總帳。這一次,國民黨將以更澈底的釜底抽薪的方式,一舉解決雷震帶來的麻煩──言論與新聞自由、民主與政黨政治,這些因為雷震和《自由中國》多年宣揚而對台灣社會引起的思想﹝意識形態﹞變化,以及通過籌組反對黨而出現的外省知識精英/反對者和本省籍政治精英的串連,對國民黨來說,都如芒刺在背,大有鬆動、干擾並挑戰威權統治基礎之虞,黨國機器要一舉解決雷震/《自由中國》/新黨的行動,已經暗中展開。而這是雷震無法掌握和預知的。
 四、
那麼,雷震籌組中的新黨到底是個什麼樣的面貌?雷震被捕下獄的真正原因何在?
一九六○年六月十一日選改會第二次主席團會議修改通過聲明稿,批判「國民黨黨政當局在口頭上高喊反共,並自稱是民主憲政。但實際上每每藉口『反共』來剝奪憲法上賦予人民的各項權利與自由,絲毫沒有一點實行民主憲政的誠意」;同時列舉國民黨在歷次選舉中違法舞弊的種種手段,「喪失民心」,因此選改會做出兩點決定:一、成立選改會,督促政府革除一切違法舞弊措施,使秘密投票、公開監票得以完全實現;二、團結海內外民主反共人士,並與民、青兩黨協商,立即籌組一個新的政黨。[61]
這份聲明一發表,國內外媒介與台灣政壇都將之視為「建黨宣言」,[62]美聯社立刻採訪雷震,詢問未來新黨三事:一、黨名為何?二、走什麼路線?三、主席團和組成份子,大陸人和台灣人之比例?雷震和新黨籌組成員研究後的回答如下:一、黨名暫擬定「中國民主黨」;二、路線為「反共,而走中間偏左之路線」;三、主席團中大陸人雖僅有一人,將來組成份子則為一與三或一與二之比。[63]
但即使如此,國民黨高層已經大感威脅。選改會聲明此一聲明,發表在十八日美國總統艾森豪來台訪問之前,而刊登此一聲明的同時,當期《自由中國》也以社論〈歡迎艾森豪總統訪華〉,強調:「我們需要民主改革,有了民主改革,反共事業才有確切的憑藉」,「但我們經多年的努力,這種新的情勢仍然未能出現」,因此,該刊呼籲艾森豪「站在朋友的地位,設法幫助我們把一個潛伏的危機消滅」。[64]《自由中國》選在艾森豪來台之前,發表聲明、發表社論,凸顯當局的的壓制自由與專政獨裁,當然為國民黨當局所難以容忍;而宣布籌組政黨、串聯台灣政治精英,更讓國民黨有即將被取代的深度危機感,這都肇發了國民黨黨政軍特部門對雷震及《自由中國》必欲去之的急迫性。
於是國民黨黨國機器開始了防杜行動。六月廿五日,選改會主席團第三次會議召開,到有卅餘人,通過章程、召集人十七位、[65]對外發言人則由雷震、李萬居、高玉樹三人擔任,將來新黨成立的集體領導班子浮現,新黨籌備工作正式展開,這說是「反對黨第一頁」亦無不可。面對此一新形勢,國民黨中央的反應相對快速而激烈。七月十九日,國民黨高層在陽明山召開會議,「討論如何對付新黨」,參加者「都認為事態嚴重必須予以解決」,但因意見分歧,並無結論,準備靜候「聖旨」;[66]廿九日,《中央日報》發表社論〈政黨的承認問題〉,表示對於新黨籌組運動「並不重視,亦決不予承認」,同時暗示籌組中的新黨是「不愛國非民主政黨」、與中國抗戰時期的「民主同盟」都是「甘心為共匪充外圍,做尾巴,從事顛覆國家的陰謀活動的政黨」。[67]
黨報既然定調新黨為「共匪外圍政黨」、「從事顛覆國家陰謀活動」,兩天後,七月卅一日,《中央日報》、《中華日報》與《台灣新生報》都以顯著版面與標題,發出「匪利用新黨企圖顛覆政府」的新聞,開始建構「新黨接受共匪統戰指揮,目的是進行顛覆陰謀」議題,塑造新黨負面政黨形象,以營造民意。[68]身為老國民黨人,雷震當然了然國民黨作風,他隨即於八月十六日撰論〈駁斥黨報官報的謬論和誣衊〉,指出黨官報的這個做法,目的不外有二:一是使一些不知政治實情的人,看到了這些新聞害怕起來,不敢參加新黨工作;二是將來要搞「莫須有」的誣衊構陷事件,預先作個伏筆。[69]半個月後,雷震的預警成真,他被以「知匪不報」等罪名構陷逮捕。
九月一日,《自由中國》發表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除駁斥黨、官報提出「政黨的承認問題」充滿「驕矜之氣和優越之感」外,並指國民黨權勢核心人物存有這種驕矜優越的心理,乃是「黨國觀念」作祟──「黨」即是「國」。「國」是「黨」造的。所以「黨」騎在「國」頭上。而「國」必有「政府」,所以「黨」必騎在「政府」頭上。於是乎「黨」,「國」,與「政府」成了「三位一體」──社論又以「碼頭獨占主義」形容國民黨的黨國主義:「因為我們能控制你們,所以我們總是比你們有理」;「只要我們能控制你們,怎麼樣幹都沒有關係,你們不同意,其奈我何?」[70]這是《自由中國》創刊後少見的一篇赤裸裸揭穿國民黨黨國意識形態本質的社論。這篇社論沒有說錯,國民黨黨國機器果然就在雜誌出版後第三天,九月四日,逮捕雷震,這篇社論因焉成為《自由中國》絕響。
這還只是「文攻」,新黨籌組期間,國民黨黨國同時也透過各種手段施壓、離間新黨核心人士遠離或退出新黨籌備工作;又以警備總部、調查局為主的特務機構頻繁干擾選改會地區座談會,全程、全天候跟監雷震及相關人等的行動。前者如對於組黨主力,且對台灣社會具有領導力量和領袖魅力的吳三連、李萬居和高玉樹,施以軟化和困擾手段。[71]後者則是從七月十九日選改會展開全台各地區座談會開始,由警總介入,施加各地選改會負責人壓力。選改會各地區座談會原預定分台北地區、新竹地區、台中地區、嘉雲地區、台南地區、高屏地區與東部地區等七處舉行,完成接洽預備舉辦者五場,但真正召開者只有四場,其中警總介入程度由弱趨強,導致座談會參與狀況由熱轉冷,顯示山雨欲來之兆﹝謝漢儒,二○○二:二七五~三二八﹞。
同時,雷震遭到全天候跟監,雷震發覺時間是在八月八日,[72]從此之後直到九月四日他在住處遭警總逮捕止,每日出門都有汽車跟監、在家則必有特務站崗監視。[73]在雷震展開選改會各地區座談會的南北各地串連中,他親身體會到台灣地方領袖與民間對他的崇敬和對新黨的高度期待,也愈發覺得自己「責任艱鉅,不可失著」,[74]因此儘管身體疲累,體力已有不繼現象,[75]他仍然積極串聯在野勢力,希望如預期在九月下旬成立「中國民主黨」──九月二日下午,雷震與新黨籌組核心「討論政綱甚久,尚未討論完畢,定四日下午三時再討論」;[76]四日上午便在住處遭警總逮捕。
雷震有被逮捕的預感,也有同樣的心理準備,他想不到的是國民黨黨國機器以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在新黨成立之前逮捕他;雷震更想不到的是,整個逮捕行動早在兩年前﹝一九五八年十月﹞就已經完成計畫作業。[77]雷震縱使懷疑但仍不敢確定這是蔣介石下的指令,直到他被捕下獄之後四十二年,國防部密藏檔案則清楚顯示這道指令,的確來自蔣介石,且還決定了他的刑期不得少於十年,雜誌《自由中國》必須停刊。至於新黨「中國民主黨」當然更不必說了。而前述黨國機器對新黨籌組過程的種種干擾與打擊,不過是這項計畫中極其微末的部分,用意無非「警告」,只是雷震吃了秤鉈鐵了心罷了。
一九五九年一月廿三日,警總軍法處正式以「田雨專案」﹝拆「雷」為「田雨」﹞進行「假想作業」;[78]次年五月十六日,《自由中國》發表殷海光所襈〈給雷震先生的一封公開信〉,[79]軍法處認為「顯有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六條、第七條之罪嫌」,[80]警總於是開始了第二回逮捕雷震、停刊《自由中國》的計畫作業。同月廿一日,警備總部總司令黃杰指示部內各單位會同成立「支流專案」,[81]並表示「上級已有對策與處理辦法」。[82]六月二日,軍法處將〈「田雨」專案起訴書假作業〉簽請黃杰核示。這些官方檔案顯示,早在雷震遭實際逮捕三個月前,警總已經做好以「叛亂罪嫌」法辦雷震的準備。[83]
還不止如此,六月七日,逮捕雷震的作業隨即提高到涵納包括國民黨中六組、王師凱先生辦公室、[84]國防部總政治部、情報局、調查局、警備總部、國家安全局等單位在內的層級。[85]而具有如此巨大權力者,只有總統蔣介石與蔣經國及其領導的「政治行動委員會」。[86]就史料來看,雷震被捕下獄乃當局「製造雷案」,[87]已可確認。
逮捕雷震的作業接下來愈趨緊湊、細密。七月二日,國安局主持的聯席會議又將專案化名為「七二」專案,其下細分「思想戰鬥」、「聯戰運用」、「法律研究」及「安全調查」四小組,以編號「七二○一~七二○四」序,警總到此只負責「法律研究」,化名為「七二○三」。[88]一個月後,「七二○三」工作報告出爐,擬議使用「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罪名逮捕雷震,「具體事實」都與「有利於叛徒﹝中共﹞宣傳」有關,換言之,這就是所謂「為匪宣傳罪」,而源頭則是〈反攻大陸問題〉﹝「今日的問題」系列社論()﹞及其引發的「反攻無望論」問題﹝國史館,二○○二b:一四七~一五二﹞。
在黨國機器緊鑼密鼓準備逮捕雷震的這個階段,同時正是雷震投入選改會,與台籍政治精英結合,準備組黨的階段:五月十八日雷震參加選舉檢討會,傳出組黨呼聲,並開始組織選改會之後;廿六日黃杰根據上級指示在警總內部組成「支流」專案。其後雷震南北奔波,進行地方串聯;對照的是則國安局指揮黨政軍﹝外加黨報、官報、軍報﹞各機構的聯席會議、分組作業。一前一後,都與雷震組黨的行程環環相扣。
雷震雖然不知道這樣壯觀而綿密的國家機器運作,但他在被捕入獄之後則已清楚知道,國民黨逮捕他的原因與新黨有關,一如他在這本《新黨運動黑皮書》中所述。雷震這樣說:
 逮捕雷震下獄這一連串的行動,原是國民黨政府為迫害新黨活動而計畫的,其目的就是要迫使這個籌組中的「中國民主黨」不能正式成立,以免影響到國民黨的萬世江山和蔣政權的連綿不斷。[89]
同時,雷震還敏感地意識到其中「夾雜了一個很微妙的問題」,那就是既然國民黨目的在「迫害新黨活動」,則參與新黨籌組工作的積極人士照理均應逮捕,為何只抓雷震?雷震的解釋如下:
國民黨既覺頭痛而又害怕,時常感到進退維谷,而不知如何處理才妥當,即組黨活動中是牽涉到台灣人,因有許多台灣人的知名人士均參加了籌組新黨的工作,國民黨當局雖視抱有不同見解和不同思想的台灣人為眼中釘,但卻不敢在政治活動上出來干涉這批台灣人,至於逮捕他們下獄更是有所畏懼也。[90]
 這個「微妙的」因素,其實點出了導致雷震下獄更深層的原因,在於他串聯台籍政治精英組黨,較諸單純組黨更難為國民黨所容。雷震「把台灣人搞起來」的組黨行動,乃是雷案終於發生的促因。
此外,就國民黨的政治策略來看,逮捕雷震也具有殺雞儆猴、嚇阻台灣政治精英繼續籌組新黨工作的效益。雷震這麼看:
 國民黨頭子們認為,今天只要把雷震逮捕下獄,不使其有所活動,其他組黨人士就會知難而退。蓋世人究竟有幾人能不顧一切而執著到底啊?這是「殺雞儆猴」的最有效辦法。[91]
而這正是國民黨在「製造雷案」過程中選取的最有利的支點。反對黨,不為國民黨所喜;雷震連結台灣人組織反對黨,更難為國民黨所容──逮捕雷震,因此具有兩個指標性的作用:一是殺雞效果,摘除了領導台灣人籌組反對黨的領導人物,則反對黨即失去組織動力,參與組黨籌備工作的台籍政治精英除非抱定決心,必難成事,則不必逮捕亦可化解反對黨危機;二是儆猴效果,雷案的發生,實則不僅意在警告已經參與的台籍政治精英,兼有警告自由主義知識份子的作用。由雷案發生後,整個六○年代政治運動/反對運動的陷入沉寂,可見儆猴效果確已發揮作用。
因此,我們說,雷案發端於言禍,而肇忌於黨獄,應不為過。簡言之,《自由中國》多年的自由主義論述/雷震短短四個月的組織新黨實踐,共同成為雷震繫獄的兩大原因:前者是遠因,後者則是近因。
就這樣,一九六○年九月四日上午九時廿九分,雷震在木柵寓所被捕了,《自由中國》編輯傅正、經理馬之驌、曾任該刊會計而時為國史館秘書的劉子英也於同一時間「落網」。但在偵訊還沒展開,軍事檢察官尚未起訴之前,黨國機器負責文宣部門﹝「七二○一」小組﹞便由中常委陶希聖、中四組主任曹聖芬、行政院新聞局長沈錡出面,宴請各報社負責人,並當場散發《「自由中國」半月刊違法言論摘要》白色封面小冊,[92]形同未審先判定罪。目的當然是希望透過大眾媒介影響社會對雷震「發生厭惡心理」來合理化、合法化逮捕雷震的行動。
雷震等人在警總偵訊後之後,由軍事檢察官於九月廿六提起公訴,廿八日補起訴書,認定雷震「散播無稽謠言,打擊國軍士氣,煽惑流血暴動,蓄意製造變亂,勾通匪諜份子,從事於有利於叛徒之宣傳」;[93]十月八日,審判庭作岀「雷震明知劉子英為匪諜而不告密舉發,處有期徒刑七年」[94]以及「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七年」,[95]「執行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的判決。[96]其餘被告部份,劉子英「意圖以非法方式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之」;[97]馬之驌「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四年」;[98]傅正則裁定「交付感化,期間三年」。[99]其後雷震、劉子英、馬之驌均表示不服,聲請覆判,傅正提出抗告,十一月廿三日,國防部軍法覆判局高等覆判庭作岀「原判決關於雷震部分核准/馬之驌罪刑部分撤銷/馬之驌交付感化三年/其他聲請駁回」的判決,傅正之抗告亦遭駁回。[100]雷震於次日即由警總移送安坑軍人監獄受刑。[101]十二月雷震妻宋英代雷震聲請非常審判,次年一月遭國防部駁回。[102]「雷案」到此告一個段落。[103]
 五、
 如前節所述,逮捕雷震的是警總,其上負責聯席調度的是國安局﹝背後是「政治行動委員會」﹞,但是真正的最高指揮者又是誰呢?
儘管雷震被捕後,蔣介石總統鑒於外國媒介多將原因指向雷震係因《自由中國》論述或籌組「中國民主黨」下獄,而特別於當年九月十三日接見來台訪問的美國西海岸記者團,針對雷震被捕之事強調「一切均係依法辦理」、「這件事與雷震籌組反對黨的事無關」、「任何人可以自由的在台灣從事政治活動」。[104]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事實要到四十二年後,才在二○○二年國史館出版的《雷震案史料彙編:國防部檔案選輯》中明朗,這些機密檔案不但證明雷案是國民黨製造的政治案件,其中多份泛黃的紀錄,更明白顯示蔣介石直接介入並指示雷案的處理。以下我們根據這些檔案依序敘述:
──就在蔣介石向美國記者宣稱雷案「一切均係依法辦理」的第三天,九月十六日上午,蔣在總統府召集總統府秘書長張群、國民黨中常委陶希聖、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長唐縱、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秘書長谷鳳翔、軍法局覆判局局長汪道淵、警備總部總司令黃杰、警備總部軍法處處長周正等七人「垂詢」雷案進展,並作岀五點指示,其中第一點指示明確定調雷案「與共匪統戰有關」,並要求「辦得迅速」;[105]
──越四天,九月廿日上午,蔣在陽明山國防研究院召見黃杰、周正,詢問進度後提出兩點指示,謂傅正以兩篇文章涉嫌叛亂「恐怕力量不夠,不能使人折服」,雷震、劉子英部分「要平穩、確實,法律上要站得住」;而對於何時起訴、審判,則認為「一個月時間太長,要儘速辦理」;[106]
──二十二日,蔣在陽明山官邸召見黃杰等警總官員,由軍法處長周正面呈起訴書,蔣指示審判「務須儘速進行」。[107]
這三天蔣介石分別在總統府、國防研究院、陽明山官邸要求黨政軍官員以及司法單位速審速辦雷案,顯見雷案從頭開始,蔣介石就是幕後最高的「上級」,雷案從頭開始就是政治處理,而非「依法辦理」的法律案件。但還不只如此:
──十月四日,雷案由軍事法庭公開審判後次日,蔣介石立即召見谷鳳翔及蒞庭軍事檢察官,詢問開庭經過情形;[108]
──十月六日,蔣在士林官邸召見黃杰、谷鳳翔、汪道淵、周正等人,指示雷案要「辦案猶如作戰」,並要求「初審與覆判必須溝通意見,取得協調,立場一致」;[109]
──十月八日上午,蔣在總統府召集副總統陳誠、張群、唐縱、谷鳳翔、司法院長謝冠生、外交部長沈昌煥、司法行政部長鄭彥棻、新聞局長沈錡、檢察長趙琮、陶希聖、曹聖芬、汪道淵、黃杰及周正等十四人,聽取相關報告後,作出以下四點最後也是最明確的指示:
1.    題目﹝按指判決主文而言﹞要平淡,須注意及一般人之心理。
2.    雷之刑期不得少於10年。
3.    《自由中國》半月刊一定要能撤銷其登記。
4.    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110]
 當天警總軍法處高等軍事法庭的判決宣告;十一月廿三日國防部軍法覆判局的覆判,根據的正是此一指示,完全貫徹蔣的命令,強人威權體制的特質一覽無疑。此外,我們可看到,蔣介石四點指示中,特別要求一定要撤銷《自由中國》之登記,足可印證雷案除了是個黨獄,也源於《自由中國》的言論之禍。
在最高領袖「辦案猶如作戰」的耳提面命之下,國民黨黨國機器終於如願地懲治了雷震,並一舉解決了讓蔣介石憤怒的《自由中國》論述,和讓他感到焦慮而尚未誕生的「中國民主黨」問題。[111]《自由中國》於十二月廿日正式宣布停刊;[112]「中國民主黨」則在雷震入獄,群龍無首狀況下「胎死腹中」。[113]《自由中國》的自由主義論述因此中輟,「中國民主黨」的籌組到此被迫終止,戰後台灣真正強而有力的反對黨──民主進步黨的成立,要到雷震被捕下獄之後第廿六年的九月下旬﹝一九八六年九月廿八日﹞,方才突破國民黨黨國機器的禁錮,在台灣出現;而《自由中國》所期待的憲政改革,及其種下的對政黨政治、政黨輪替的希望種子,則要等到該刊停刊第四十年後的晚春﹝二○○○年五月廿日﹞,民進黨籍新任總統陳水扁自國民黨籍前任總統李登輝手中接下國璽的那一刻,方才在民主條件充分、媒介環境開放、人民自主意識高揚的台灣開岀花果。
六、
通過本文第三到第五節的敘述,應該能夠彌補雷震撰寫本書而未竟的部分,有助於讀者了解雷震何以使用「黑皮書」這樣反諷的用語來涵括他對新黨運動的沉哀和悲憤的感覺。
相對於官方的「白皮書」,「黑皮書」隱喻了一個困居黑牢的在野反對者之憤怒;相對於「白皮書」的冠冕堂皇,「黑皮書」則充滿雷震向歷史交代、為一己辯誣的急切真情。也正因為十年黑牢冤獄,雷震在這本書中使用了諸如「御特機關」、「蔣政權」、「御用報刊」、「黨棍子記者」、「頭目」、「陶奸」等等情緒語言,用洩其心頭之恨;也正因為急於向歷史交代、為一己辯誣,雷震幾乎無視於篇章結構嚴謹,敘述條理分明的寫作常軌,在本書中大量且毫無剪裁地引用足以證明他的清白、足以映照他的心境、足以安慰他的所有文本與證據──這都導致這部回憶錄的結構渙散、不易消化吸收。唯其如此,方才真實地反映了一個為台灣民主運動奉獻一生的政治前賢的悲憤晚境;唯其如此,更讓今之讀者切身體會到一個以實際行動踐履其民主理念的勇者,面對巨大國家機器輾壓之後,頭顱擲處血斑斑卻依然無悔無懼的形影。
作為雷震《新黨運動黑皮書》的校訂者,我有幸得睹此書手稿影本,係在去年初秋,當時我已在撰寫題為〈意識形態‧媒介與權力:《自由中國》與五○年代台灣政治變遷之研究〉的博士論文,從友朋之處捧來厚重的影本,一頁頁細讀,辨識雷震晚年飛舞的筆跡,體會雷震辯誣反擊的孤憤,參酌案邊全套廿二集《自由中國》影印裝訂本、也已經過世的傅正晚年為他所編多達四十三冊的《雷震全集》,彷彿時光倒轉,依稀可見雷震伏案於《自由中國》社編輯台振筆疾書,為民主、自由與憲政體制的實現,橫眉冷對獨夫指;奔走於五○年代的台灣城鄉,為一個不分省籍、只問理念的反對黨的建立,俯首甘為台灣牛,而墮入網羅身陷黑牢的悲涼。
在這樣的因緣與體會之下,我終於今年五月完成論文、取得學位。六月底,遠流榮文兄約我為雷震這本回憶錄做些校註工作,以利讀者閱讀參佐,我自然義不容辭,也備感責任重大。我最早接觸《自由中國》,是在七○年代初期,時為高二學生吧,十八歲,在舊書攤買到被列為禁書的「祝壽專號」,這本單薄的政論雜誌,卻擁有厚重的力量,吸引我的閱讀,並更新了我對強人獨裁統治的理解,啟發了我對政治與公共事務的關注。卅年後,我以《自由中國》為研究對象,取得博士學位,宛然前定;而在寫作論文過程中,朝夕撫讀、反覆翻閱,尋其字以追其義、讀其文而究其實,更讓我對雷震創辦、編輯《自由中國》,其後參與台灣民主運動的苦心孤詣,倍增感佩。為這本雷震劫後遺著校註,從而無可辭卸了。
雷震是書,如前所言,既是「劫後書」,復為「未竟書」,具有相當史料價值,我的校訂,因此以維持雷震書寫之際的原豹為基本原則,雷震原訂章節、題例、章節名稱、特定名詞用語、標點,乃至雷震原稿筆誤錯漏,均不予更動,也不另增分標題,務期保存雷震原來撰述之架構、文脈與語氣。因此,本書原稿首頁標注頁碼就是「131」頁,顯見前一百卅頁不知所蹤,首章業已散佚,故本書逕由第二章起,以存其真,並俟來日「第一章」之出土。
其次,雷震一生歷經亂世,跌宕於政治怒濤之中,以一九四九年為界,之前之風光,之後之慘淡,如日與月之相推,他的人生與他的政治閱歷,豐繁而又駁雜,自非後生晚輩如我者所能完全體會,故本書之校訂,也以校正和增補為主軸。校正者,校雷震原稿小錯小誤,以雷震當年日記或國史館新出《雷震案史料彙編》為根據,加以校對;增補者,增雷震原稿觸及之相關議題、事件之背景資料,補相關研究或相關學者、參與者之發現與見證,以為旁佐,同時對於雷震原稿所提及人物,亦就手邊所及,提供基本資料,以供讀者參照。惟畢竟學養寒澹,部分背景或增補仍有不及乃至謬誤,敬祈方家與讀者賜正。
第三,雷震晚年撰寫此一回憶錄,寓其滄桑而兼辯其受誣,故手稿引述報章雜誌刊載文稿甚多,且多為全文照錄,全篇盡引,我在校註過程中,盡量根據雷震原意,考量讀者閱讀方便與搜尋資料不易的可能狀況,部分以重新排版方式出之,部分﹝如重要剪報﹞以貼圖與排版互參方式處理;若雷震原稿註明「……貼在這裡」者,則依照其意處理。讀者當能理解校註者存真求全的用意與苦心。
第四,校訂過程中,凡在個人專業領域而有拙見之處,則不揣譾陋,獻曝於註腳之內;凡非個人學術專長或事涉歷史評價與人物月旦者﹝如雷震對中國近現代史的解釋、對雷案相關人物之臧否﹞,則予略過,不事塗抹。
在這樣的校訂原則下,經過二十天、每日工作約十六小時的苦鬥,終於完成雷震這本回憶錄的校訂工作,粗略估計,校訂詞條達四百卅餘條,有六萬餘字,顯見魯鈍。我所盼者,以這種學徒功夫,盡力為雷震晚年遺稿提供閱讀之參,聊表一個曾受《自由中國》啟發的後學晚輩對雷震的最大敬意,以及對他在白色恐怖年代中為台灣民主進程所作犧牲的感謝。
校訂《新黨運動黑皮書》的過程中,我也體會到自由主義思想家殷海光說雷震是個「最愚蠢的官僚政客」的深刻意涵。[114]雷震在他的人生歷程中,捨棄了在國民黨內官運亨通、錦衣玉食的坦途,卻選擇了頑抗威權統治、堅持民主憲政理念、而終至成為階下囚的險惡道路。雷震用他的理念和實踐,一步一步行入黑牢的所在,由受到蔣介石倚重的紅頂智囊,成為對抗國民黨黨國機器的報人與政治家。他的後半段人生,黯淡無光;他的生命,卻在黯淡處燦放出戰後台灣政治與媒介史上奇詭瑰麗的霞光,成為一則傳奇,足供後來者爭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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