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是古代專制王朝難以根除的頑疾,和專制王朝相伴始終。但是,腐敗的表現既有高潮,也有低谷,呈現出周期規律。大致來說,一個王朝在建立之初,政治比較清明,君臣相對廉潔,腐敗的問題并不嚴重,但經過几代人之后(往往只要兩三代),官場變得昏暗,腐敗層出不窮,繼而如決堤洪水一般洶湧而出。到王朝的末期,官場黑得像墨一樣,腐敗問題常態化,弄得民怨沸騰、人心尽失之時,王朝末日也就來臨了。
我們僅以清朝為例,看看這個腐敗周期的表現。
順治皇帝入关的時候,王公大臣們還保留著不少关外游牧民族淳厚朴實的作風,和晚清官場的貪墨胡為形成鮮明對比。有些貪官污吏在明朝沒有遭到懲處,賣國求榮、歸順清朝后卻因為貪污而遭到嚴懲,即使立有建朝大功者也不能免罪。順治十年(1653年),順治帝親自對朝野官員進行大范圍的考核,共有969名官員因為違法違紀問題而受到革職、降調、致仕的處理。此后,朝廷對官員三年一大計定為制度。
康熙年間,天下欣欣向榮,國庫開始充盈,但朝廷繼續保持相對廉潔。当時的宮廷人員只有明朝的1/10—1/20,花費只及明朝的1/8,廷苑規模只有明朝的3/10,甚至還出現了于成龍這樣堪比海瑞的一代廉吏、万古楷模。接下去的雍正年間,腐敗問題有所抬頭,但雍正皇帝雷厲風行,嚴刑峻法,自上而下對腐敗保持高壓,處罰了上至親兄弟,下至地方胥吏的腐敗分子。因此,腐敗勢力在清康、雍、乾盛世的前期,還不敢公開抬頭。
乾隆時期,腐敗現象走出谷底,開始強勁上揚。乾隆四十年以后,腐敗公行,“州縣有所營求,即有所饋送,往往以缺分之繁簡,分賄賂之等差。此等贓私初非州縣家財,直以國帑為夤緣之具。上司既甘其餌,明知之而不能問,且受其狹制,無可如何”。官場已經和市場無異,政務也變異成了商品。
進入嘉慶、道光時期之后,官吏的腐敗墮落呈惡性膨脹之勢。上至王公大臣,下至細微吏員,玩忽職守、敷衍怠政,“歲久相沿,几成積習”。千里來做官,只為吃和穿,官場一切公事,皆點綴了事,就連御林軍官兵都是“三五成群,手提雀籠雀架,終日閒游,甚或相聚賭博”。
咸丰以后,清朝加速腐敗,百姓怨聲載道。天地會曾在告示中稱:“照得天下貪官甚于強盜,衙門污吏無異虎狼”,“民之財尽矣!民之苦極矣!”太平軍頒布的檄文則說:“滿洲又縱貪官污吏布滿天下,使剝民脂民膏,士女皆哭泣道路”,“官以賄得,刑以錢免,富兒当權,豪杰絕望。”可見,腐敗問題不僅放大了其他社會矛盾,對晚清亂象推波助瀾,還要為清朝的滅亡和晚清中國的沉淪負上很大的責任。
這樣的“腐敗周期律”并不只存在于清朝,放到其他朝代也同樣有效。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周期?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套用現代用語,就是官場中人的“信仰”不斷喪失。
所謂的信仰,在古代官吏的身上體現為對儒家道德的認同,對仁、義、禮、智、信的個人操守的堅持,對廉潔奉公、為民做主的執政理念的實踐。在王朝建立之初,新政權的君臣們因為親身經历了前一個朝代的覆滅過程,或深受其害,或是前朝的背叛者,因此,他們對腐敗問題和人亡政息的关系有著深刻認識,對個人操守比較堅持,再加上社會剛走出混亂,百廢待興,他們的進取心也比較足。所以,王朝在建立初期往往政治清明,君臣廉潔。
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對貪官污吏恨之入骨,連剝皮抽筋、誅滅滿門的事情都干得出來。為什么?因為他親眼看著自己的父母遭受元朝貪官污吏的剝削迫害,小小年紀就經历了家破人亡的悲劇。父母死后連包裹尸體的破草席都沒有,還是幼小的朱元璋和哥哥拖著雙親尸體去荒郊野地埋葬的。此后,朱元璋当小沙彌、做乞丐、扛槍造反,真正是苦大仇深,和貪官污吏有不共戴天之仇。所以,在当了皇帝以后,朱元璋一接到某人貪污或枉法的報告,很可能就聯想到貪贓枉法的元朝官員、父母的悲慘結局。這樣一來,貪官污吏在朱元璋時期還會有好日子過嗎?
遺憾的是,這种仇恨會隨著老一輩人的逝去而消失,進取心也會在安逸中被消磨殆尽。朱元璋的憶苦思甜,對嘉靖、万历等后輩皇帝是沒有作用的。清朝定鼎中原的實際主持人、攝政王多爾袞曾一針見血地指出:“明國之所以傾覆者,皆由內外部院官吏,賄賂公行,功過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員,有財之人雖不肖亦得進,無財之人雖賢亦不得用,所以賢者皆抱恨隱淪,不賢者多夤緣幸進……亂政壞國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這樣的認識,清朝的末代攝政王載灃是万万沒有的。就連清朝中期的曹振鏞,雖历事三朝,也只有多磕頭少說話的認識。
第二個原因,皇帝一代不如一代。
為什么單單說皇帝,而不說大臣呢?因為在君主專制政體下,皇帝掌握著最高權力,居于權力金字塔的頂端。條條權力线索、不同的官僚系統,最后都要歸結到皇帝那里。隨著朝代更替,君主專制的程度越來越高,到了清朝,相当于丞相的軍機大臣們都只能跪著記錄皇帝的旨意,皇上由此實現了絕對的獨裁。因此,皇帝個人的優劣关系到整體政治的好壞,也是政治清明與否的重要因素。
同時,皇帝是貪贓枉法最大的受害者。官吏貪污的公款說到底是皇帝腰包里的,胡作非為敗壞的是皇帝的聖旨律法,不作為則是將皇上的諄諄教諭当做耳邊風,分明是把皇帝当做買單的冤大頭。更可氣的是,貪官污吏們腐敗的惡果卻要由皇帝來承擔:國庫被掏空,民心被弄丟,政務被敗壞,最后皇上的江山也危險了。所以,皇帝比任何人都有反腐肅貪的動力和要求。
在實踐中,權力越大,皇帝就越辛苦。高度專制的君主政體對皇帝的能力提出了極高的要求。首先,皇帝要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因為他要日理万機,每天翻閱如山般的奏折和文件。從漢武帝開始,每天就有太監不斷地把竹簡抬過來讓他批閱,到雍正皇帝時雖然竹簡已經改為紙張,但他每天還是要挑燈夜戰批閱文件,只能在凌晨的時候睡上几個小時。每天面對文山、案牘是非常枯燥無聊的工作,沒有超強意志力和職業道德的人是接受不了這份終身職業的。比如明朝的正德皇帝就為要不要按時上班和開會,和大臣們闹了一輩子的矛盾,而万历皇帝則干脆拒絕履行皇帝的職責,躲進深宮几十年不出來。其次,皇帝還要有健壯的身體和極強的能力。既然不斷地把權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就要承擔越來越大的工作量。
皇帝的工作是終身的,一天都不能停止,還要在紛繁复雜的危機、難題、抱怨、告狀、申訴、邀功和雞毛蒜皮中发現真相,分清輕重緩急,做出正確的決策。這份工作,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了的。
一般來說,開國皇帝們總是能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西漢的劉邦,東漢的劉秀,唐朝的李淵、李世民父子,北宋的趙匡胤,清朝的努爾哈赤、皇太極父子,都是真刀真槍在社會動蕩中殺上來的。他們工作經驗丰富,而且對自己親手奠定的江山十分珍惜,所以干起活來不會抱怨,更不會逃避。然而,即便是像朱元璋那樣對腐敗恨之入骨的工作狂也不能根絕腐敗,那我們又怎么能奢望那些生在溫柔富貴鄉中,長于深宮婦人之手的子孫后代們會更加尽職做得更好呢?因此,皇帝的能力只能是一代不如一代,反腐倡廉的力度一代不如一代,腐敗的環境也會越來越寬松。
第三個原因,作為腐敗主體的官僚系統越來越強大。
無論什么樣的信仰,什么內容的政策方針,都需要官僚系統來落實和執行。強大而穩定的官僚系統是中國历史中的一大特色。一般來說,在王朝建立之初,草創的政府機構規模還很小,官吏人數也不多,加上信仰尚在、皇帝出色,所以官僚系統的腐敗并不突出。但几代人之后,官僚系統枝繁葉茂、盤根錯節,很容易背離應有的宗旨,发展出獨立的邏輯。那是一套保守、中庸的邏輯,以自私求利為目的。于是,官僚系統的部門利益超過皇帝和百姓的利益,也超越了整個政治體制的利益。最可怕的是,隨著機構與人員的膨脹,官僚系統獨立的邏輯會不斷強化,整個系統會越來越強大。
嘉靖皇帝即位時,內閣首輔楊廷和借新帝登基之際,用登基詔書的形式裁撤編制外人員14.87万人,僅口糧一項每年就可為朝廷節省漕糧153.2万石。應該說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卻遭到了官僚系統的激烈反對。此后,楊廷和上下班都要由嘉靖皇帝特旨派遣的上百名禁軍团团護衛,否則便會有生命危險。因為,裁員不僅直接損害被裁撤掉的官吏的切身利益,而且損害了與之相关聯的圈子、部門的利益,多少人的生計和发展,多少部門的面子和權力都寄托在上面,他們哪能善罷甘休,能不把楊廷和視作頭號仇敵,必欲除之而后快嗎?所以,不斷有人整楊廷和的黑材料送到嘉靖皇帝的案頭,甚至朝楊家射箭,或者埋伏在楊廷和上朝的必經之路旁行刺。最終,楊廷和在強大的官僚系統面前敗下陣來。這個事件警告后人,給官僚系統“瘦身”是異常危險的事情。
官吏們身處官僚系統之中,目的已經不是為國為民,而是純粹追求個人利益。金字塔形的結構決定官員要想获取更多的利益,必须向上攀爬,追求升官。于是,王朝发展到中期,官僚系統無不以鑽營為能事,以升官发財為目的。
嘉慶初年,被官場斥為迂腐而遭流放的洪亮吉把官員分成模棱、軟弱、鑽營、苟且四种類型,并感慨地說:“人才至今日消磨殆尽矣。以模棱為曉事,以軟弱為良圖,以鑽營為取進之階,以苟且為服官之計。由此道者,無不各得其所欲而去,衣缽相承,牢結而不可解。”這樣的官場風氣,使得各級官吏將公事視同虛設,甩開膀子貪贓、亂作為和不作為。比如清朝中后期,軍隊極端腐敗。軍官們的腐敗手段遠比不上直接管理百姓、負責財政和司法的文官們廣泛,可他們依然創造出了五花八門的搜刮手段,如吃空額、克兵餉、冒功請賞、參與走私、販賣鴉片等等,大小軍官“全不以軍務為事”,“寡廉鮮恥,營私肥己”,部隊中官兵关系緊張、派系林立、紀律散漫、操演廢弛,以至于出現水兵不識水性,騎兵沒有馬的怪事。就是這樣的軍隊,清朝一直整頓不得,更是裁撤不得。因為軍隊的官僚系統已經強大到欺上瞞下、抗拒監督的地步了。
乾隆年間,甘肅賑災案爆发,牽出集體腐敗的甘肅官場,其中僅布政使王亶望一人即貪污白銀三百余万兩。若依法辦事,甘肅府道以上官員要為之一空。這顯然在實踐中難以操作,乾隆不得不從寬處理,法外開恩,沒有將甘肅官員全部拿下。但即便如此,仍有56名甘肅官員被殺,46人免死发遣,而革職、降調、罰賠的官員更是數不勝數。在這里,官僚系統的集體腐敗也產生了強大的力量,讓執法者投鼠忌器,不敢依法辦事。王亶望是捐納做的官,乾隆皇帝認識到“納資授官,本非善政”。他的孫子道光皇帝也感嘆:“捐班我總不放心,彼等將本求利,其心可知”,“他們素不讀書,將本求利,廉之一字,誠有難言。”可祖孫倆就是不能廢除捐官。直到八國聯軍把北京給占了,光緒皇帝才終于痛下決心,以上諭形式明確嚴禁全國捐納買官。然而,因為捐納涉及到地方和中央的关系、官府的財政收入、人情網絡等等,所以一直到清朝滅亡,捐納行為始終存在。
一個王朝在初期建立的許多制度,到中后期看來,仿佛就是天方夜譚。比如順治帝對官員的三年大計,到乾隆以后就流于形式,完全成了相互恭維的過場。順治帝一次性免去969名官員頂戴的壯舉,到后期竟變為一個傳說。再比如,順治皇帝曾在1659年下令:“今后貪官贓至十兩者,免其籍沒,責四十板流徙席北地方”,“衙役犯贓一兩以上者流徙”。官員貪污十兩就抄家,衙役貪污一兩就流放,照此標准,清朝中后期告别時互贈上百兩“别敬”,每年夏、冬兩季地方官員給中央各部委送几千兩“冰敬”、“炭敬”的官場,人人都得抄家。
上面的例子可能有點極端,不過順治曾規定御史奉差之后“不見客,不收書,不用投充書吏,不赴宴會餞送”,以杜絕腐敗。這應該說是可以做到的規定,但如果后代御史不進行人際交往,不用書吏,事事都親力親為,估計沒几天就被人搞下去了。這就是王朝腐敗周期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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