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獨立運動,簡稱藏獨運動或藏獨,是尋求西藏地區建立成一個主權國家的一系列運動。西藏與中國自清朝以來就有密切交往,然而自清末以來,關於其主權問題的爭論便日囂塵上。中華民國曾宣稱擁有西藏主權遭到達賴喇嘛與英國、蘇聯、中共的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後中共背棄原先支持其民族自決自主獨立建國的理念,並展開針對西藏的高壓統治與屠殺,中藏衝突對立愈加深刻。目前世界主流國家都不承認西藏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西藏獨立運動仍有不可忽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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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歷史背景[編輯]
清朝時期[編輯]
1720年代以來,清朝開始在西藏地區駐軍並設置駐藏大臣。1751年,乾隆帝頒布由領兵入藏的四川總督策楞制訂的《西藏善後章程》十三條,建立噶廈政府,長官為噶倫,秉承駐藏大臣、達賴喇嘛旨意辦事。1793年,清政府再次頒布由平定廓爾喀的大軍統帥福康安跟達賴與班禪等制訂出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整頓西藏各項事務,到18世紀末清朝在西藏的權威達到頂峰,但隨後由於自身的衰落而逐漸削弱。1904年,英國軍隊從英屬印度入侵西藏,十三世達賴喇嘛土登嘉措(1876年-1933年)逃離西藏。此時英軍在西藏境內扶植親英國勢力,但最終於1906年與清政府簽訂了《中英續訂藏印條約》,英國同意不佔並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而中國則應允不准他外國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內治。清政府在1910年2月25日罷免了十三世達賴喇嘛並加強了對西藏的治理。1911年隨著辛亥革命的爆發,邊疆非漢族地方產生動蕩和騷亂,軍紀較差的駐藏清軍也發生了內訌,史稱辛亥拉薩動亂。西藏也宣布驅逐在藏滿漢官員,而支持漢人的喇嘛和部分噶廈政府的人員都被殺害[1]。至1912年底原清朝駐藏大臣和駐藏清軍全部離開西藏。
中華民國時期[編輯]
北洋政府時期[編輯]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正式成立後,中央政府先後在3月11日頒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4月22日下達的《大總統袁世凱命令》和5月頒布的《中華民國約法》中強調對西藏的主權而非英國所說的宗主權。1913年初,十三世達賴喇嘛返回拉薩,隨即於2月13日發表聖地佛諭公告,宣布「藏區」獨立,但未得到世界上大國的認可,並被認為不具有任何的政治合法性。十三世達賴喇嘛宣布獨立後,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袁世凱派遣軍隊收復對西藏的主權。中華民國政府之西藏宣撫使陳貽範、十三世達賴特使倫欽夏托拉以及英國政府之英印殖民政府外交政務秘書亨利·麥克馬洪,於1913年10月13日在印度的西姆拉舉行會議。欲仿照蒙古分治的方法,將西藏分為自治的外藏和由中國管理的內藏,並脅迫中國政府承認對西藏行使的只是宗主權而非主權。雖然西藏和英國簽署了該協議,但民國政府最終沒有簽署。此後歷屆中國政府均未承認「麥克馬洪線」。
從1912年至1949年,西藏雖不直接接受民國中央政府管治,但仍維持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係,且中國未放棄對西藏的主權。[來源請求]
國民政府時期[編輯]
1927年5月,蘇聯通過外蒙古代表團與西藏地方政府談判,試圖與西藏建立外交關係,並曾於1928年派遣蘇蒙聯合代表團訪問拉薩。1933年12月17日,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圓寂。1934年1月12日,國民政府派黃慕松為致祭冊封達賴專使,並攜帶了350萬美元。1月31日,國府行政院決議讓熱振·呼圖克圖代攝達賴職權。黃慕松在趕赴西藏的途中,西藏內部以龍廈·多吉次傑總司令為首的親英國勢力決定發動西藏獨立,計劃先暗殺自主派(反對外力變更西藏)首領澤墨,再派兵至都昌阻止中國勢力入藏,但遭到視破龍廈被捕終身監禁(龍廈事件),首席噶倫澤墨宣佈服從十三世達賴遺訓與中國中央和好。黃慕松完成中藏會談後建議國民政府協助班禪返藏(不料班襌於1937年12月病逝)、籌備西康省(1939年1月建省,省主席劉文輝)來解除藏人的疑慮[2]。民國政府也派遣吳忠信率使團,參與了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坐床典禮。
國民政府隨後面臨中共崛起與日本、蘇聯接連侵犯中國東北等內憂外患,國民政府無暇顧及西藏事務,雙方關係沒有進一步的發展。1939年起,西藏自主派不滿熱振親向中國,乃聯合原先親英勢力進行牽制,並指責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青海靈童)系經國府核定違反掣籤傳統,熱振·呼圖克圖隨後暫行退位。1941年7月,國軍計劃開闢康印公路來解決日本對中國的交通封鎖,遭受西藏軍阻攔(康印公路事件)。1942年7月6日,西藏宣佈成立「外交局」[3]。當時的西藏政府已經與尼泊爾、不丹建立邦交,英國與蘇聯認為中國對西藏僅有宗主權,而非主權[4]。
1945年5月,熱振當選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1946年,熱振派首席噶倫彭康遭罷黜。1947年,熱振被捕隨後遇害(熱振事件[5])。1949年7月22日,在尼泊爾申請加入聯合國的官方文件中,按如下順序列舉了與六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外交關係:英國、西藏、法國、美國、印度、不丹。由於聯合國要求申請加入的國家必須證明自身是主權獨立的,其中一項判斷標準,就是申請國須獲得其它主權獨立國家的承認。在這份尼泊爾申請加入聯合國的文件中,西藏被列於英國之後,法國、美國、印度、不丹之前,表明主權國家尼泊爾對西藏獨立主權的承認。聯合國接受了尼泊爾成為正式會員國,也表明聯合國實質認可了尼泊爾所列舉入會理由。這份文件的日期是1949年7月22日,其時宣稱對西藏擁有主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本身尚未建立。[6]
共產黨勢力遭西藏拒絕[編輯]
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中表明不僅要解放中國,還要解放蒙古、西藏、新疆,強調民族自決與自由聯邦建立真正的共和國[7]。毛澤東宣佈「蘇維埃民族政策的出發點就是將一切受壓迫的少數民族,爭取和團結到蘇維埃的周圍,以壯大革命力量,反對帝國主義和國民黨」[8]。
1934年中共通過〈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其憲法大綱提出:「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承認各弱小民族有自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凡居住在中國的地區的,他們完全擁有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結果不如中共預期,西藏民族主義者並未如台獨、疆獨、蒙獨等分離主義者與中國共產黨建立合作關係,相反的由於共產主義者將宗教視為鴉片,認為迷信破壞勞動者的階級團結,軟化了鬥爭意識,引起藏民的反感。蘇聯佔領外蒙古後於1924年協助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國政權,並在蘇聯影響下對蒙古內部進行階級革命與宗教審判,這類宗教迫害讓西藏感到強烈不安,擔憂布爾什維克的暴動會滲透到西藏[9],因此西藏民族主義者對於赤色革命相當拒斥。十三世達賴喇嘛在遺囑中對於共產主義下西藏將要遭受苦難也做出說明。
此段時期內,由於政治鬥爭的影響,班禪活佛被迫離開了西藏地區,由此西藏全境被以達賴爲首的原來藏政權控制。1949年中共在青海樹玉俘虜第十世班禪,隨後便利用班禪與達賴間的矛盾,以期達成「分而治之」的目標。日後張國華在其〈革命回憶錄〉裡毫不避諱的表示:「班禪返藏,那是代表著西藏愛國力量增強了」。[來源請求]
從1912年至1949年,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在英國勢力的影響下,一直希望獨立或依靠印度,但在其後期,也曾表示印度和英國並不是可靠的盟友。1934年,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後,西藏地方事務由攝政熱振活佛主持。熱振活佛擁戴中央政府,並成為後來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第一任經師。但在政治鬥爭中,熱振活佛不敵其政敵,死於獄中。此後,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經師一職便由被某些中國官員定為的分裂派掌控,這對其後來思想的形成了一些影響。[來源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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