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

傅国涌:“三·一八”枪响之后

一 
  历史将永远记住——1926年3月18日下午,天色阴沉,寒气逼人。在北京新华门前,段祺瑞政府悍然下令开枪,共杀死和平请愿的学生、民众四十七人,伤二百多人,造成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
  当天的《国务院通电》称请愿学生、群众是“暴徒”,第二天的《临时执政令》进一步指控极少数著名共產黨人、国民黨人(如徐谦、李大钊、易培基 等)“啸聚群众”,“散布传单,率领暴徒数百,袭国务院,泼灌火油,抛掷炸弹,手持木棍,袭击军警。各军警因正当防卫,以致互有死伤”。
  “三·一八”的阵阵枪声震撼了几乎所有知识分子的灵魂。枪响之后,鲁迅先生停止了手头的写作,愤然写下《无花的蔷薇之二》(四—九节),发表于3月29日的《语丝》周刊第七十二期。他把这一天称为“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给历史留下了一个衰亡民族良知不泯的声音:
  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十八日,段祺瑞政府使卫兵用步枪大刀,在国务院门前包围虐杀徒手请愿,意在援助外交之青年男女,至数百人之多。还要下令,污之曰“暴徒! ”
  ……
  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束,是一件事的开头。
  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
  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
  以上都是空话。笔写的,有什么相干?
  实弹打出来的却是青年的血。血不但不掩于墨写的谎语,不醉于墨写的挽歌,威力也压它不住,因为它已经骗不过,打不死了。
  这些文字毫不隐晦曲折,直截了当地点名批评了段祺瑞政府,而且在惨剧发生后的第十一天就在北京公开发表。
  3月25日,鲁迅写《死地》,发表于3月30日的《国民新报·副刊》。
  3月26日,鲁迅写《可惨与可笑》,发表于3月28日的《京报·副刊》。
  4月1日,鲁迅先生写下了传世名篇《记念刘和珍君》,发表在4月12日的《语丝》周刊七十四期。这篇文章因为编入中学语文教科书而广为人知,我 们永远都忘不了——“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珍君”、“沉勇而友爱的杨德群君”以及“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张静淑君”,忘不了“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 明的枪弹”时的“惊心动魄的伟大”,她们“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充分见证了中國女性的勇毅和临难的从容!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这些文字传诵了七十多年,感动了一代代的青年。如果不是鲁迅先生在淋漓的鲜血面前写下的文字,后世的人们也许根本就不知道刘和珍其人,一个年仅二十二岁就被无情杀戮的女孩。
  4月2日,鲁迅先生写了《空谈》,发表在4月10日的《国民新报·副刊》上。那些一针见血的深刻议论即使今天读来依然令我们触目惊心——
  改革自然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非即等于改革。
  这并非吝惜生命,乃是不肯虚掷生命,因为战士的生命是宝贵的。在战士不多的地方,这生命就愈宝贵。……以血的洪流淹死一个敌人,以同胞的尸体填满一个缺陷,已经是陈腐的话了。从最新的战术的眼光看起来,这是多么大的损失。
  4月6日,他写了《如此“讨赤”》,发表于4月10日的《京报·副刊》。
  直到5月6日,他还写了《无花的蔷薇之三》,发表于17日的《语丝》周刊七十九期。
  在“三·一八”枪响后的一个多月中,鲁迅先生接连不断,连珠炮似的写下了一系列匕首投枪一般的文字,并公开发表在当时的报刊上。一个杀戮青年的 民族是可悲的,但有了鲁迅,有了鲁迅这样的知识分子,有了《京报》、《国民新报》、《世界日报》和《语丝》,我们的民族便还有希望。杀人果然可恶,但没有 鲁迅更加可怕,一个民族的整体堕落以此为甚。
  二
  除鲁迅外,以后走上了一条和他截然不同道路的兄弟周作人,这个以苦茶隐士自我解嘲、致力于写小品文的作家,他的忧愤虽然没有他的哥哥来得深重,但对于“未完成的生活之破坏”他同样的悲痛。
  “三·一八”的第二天,周作人就写下《为三月十八日国务院残杀事件忠告国民军》,不仅指名道姓地愤怒谴责段祺瑞等杀人者,对无动于衷、至少袖手 旁观的国民军也毫不客气。他连续在《京报·副刊》发表《对于大残杀的感想》、《可哀与可怕》等文,为学生刘和珍、杨德群之死痛心疾首,对“不知哀矜”的男 女感到可怕。
  第五天,他写下了《关于三月十八日的死者》(发表在3月29日的《语丝》七十二期),谴责“这回执政府的大残杀”,认为“中國人似未知生命之 重,故不知如何善舍其生命,而又随时随地被夺其生命而无所爱惜”。他说:“惭愧我总是‘文字之国’的国民,只会以文字来纪念死者。”他的文字平稳而不激 烈,但对死者的追念,对政府的谴责、抗议则没有什么两样。
  4月5日,《语丝》七十三期发表了周作人《新中國的女子》,对牺牲学生给予极高评价,觉得“最可佩服的是女学生们的勇敢”,与《记念刘和珍君》一样热情地讴歌“新中國的女子”。
  5月24日,他在《语丝》八十期发表的《闲话四则》中提到:“三月十八日以来北京有了不少的奇迹,结果是沉默,沉默,再是沉默。这是对的,因为 这是惟一适当的对付法。”这些话虽然没有鲁迅“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来得精粹、沉痛,但周作人那一时刻也没有沉默,他几乎参 加了每一场追悼会,并送去哀愤的挽联。直到1926年5月31日,他还在《语丝》八十一期发表《死法》一文,6月28日又写下“百日”祭文(发表在7月1 日的《世界日报·副刊》),称“‘五四’是解放运动的开头”,“‘三·一八’乃是压迫反动的开始”。
  面对“三·一八”的枪声,在暴力和血腥面前,周作人和当时无数的知识分子一样没有被吓倒,而是勇敢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守住了一个知识分子良心的 底线、人道的底线。这个周作人和我们习惯中所了解的那个隐士、汉奸完全不一样。今天我们重读那些遗忘已久的文字,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出于周作人的手笔。
  “三·一八”的枪声,青年殷红的血在周作人心中留下了铭心刻骨的记忆。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地提及“三·一八”。1928年,当国民黨“狂热地讨 赤”、屠殺革命青年时,他又想起了“三·一八”的死者,将他保存的燕京大学魏士毅烈士纪念碑的照片交给《语丝》发表。二十年后,他在1945年3月18日 的日记里不无苍凉地写下:“‘三·一八’的第二天,下著小雪,铁狮子广场上还躺著尸体,身上盖著一层薄雪……”。甚至四十年后,他还在1966年3月18 日的日记里写着:“今日是‘三·一八’纪念,倏忽已是四十年,现在记忆的人,已寥若晨星矣。”悲凉之气笼罩了他的整个生命,他也在随后到来的民族浩劫中丧 生。可以说“三·一八”的噩梦缠绕了这位知识分子整整一生。
  温文尔雅、以写《荷塘月色》著名的朱自清先生,时为清华学校老师的他也参加了“三·一八”那天的集会游行,亲身经历了从死尸堆里爬出的血腥一 幕。作为屠殺的见证人,3月23日,他在屠殺后五天内就在悲愤中写完了《执政府大屠殺记》。他说:“这在北京是第一回大屠殺!”“这一次的屠殺,我也在 场。”为了让国人“看看这阴惨惨的二十世纪二十六年三月十八日的中國”,他详尽地记下了那骇人听闻的公开杀戮,记下了自己的所见所感所闻。枪响之时,他还 以为是空枪,直到鲜红的热血滴在他的手背上、马褂上,他才清楚屠殺发生了。他说,那滴在身上的死者鲜血的“红色我永远不忘记”,那近在耳旁的伤者的“呻吟 我也永远不会忘记”。他清楚地记下光天化日下的兽行,为历史留下了一份可信的珍贵记录——
  有些人虽幸免于枪弹,仍是被木棍、枪柄打伤,大刀砍伤;而魏士毅女士竟死于木棍之下,这真是永久的战栗啊!据燕大的人说,魏女士是于逃出门时被 一个卫兵从后面用有楞的粗木棍儿兜头一下,打得脑浆迸裂而死!……卫队不但打人,行劫,最可怕的是剥死人的衣服,无论男女,往往剥到只剩一条袴为止。
  他还记下了值得纪念的两件事:
  一是清华同学韦杰三君(他现在已离开我们了!)受伤倒地的时候,别的两位同学冒死将他抬了出来;一是一位女学生曾经帮助两个男学生脱险。这都是我后来知道的。这都是侠义的行为,值得我们永远敬佩的!
  在那场惨剧中,他的学生韦杰三被罪恶的子弹击中,挨不到三天,在一个漆黑的深夜(1926年3月21日凌晨1时48分)他的微笑就永远凝固了。 4月2日,朱自清先生含泪写出《哀韦杰三君》(发表于4月9日的《清华周刊》)。他反复地说韦杰三是一个可爱的人,反复地说起韦杰三的微笑。他说“三·一 八”那天早上在天安門下电车时还见过韦杰三的最后一面:“也照平常一样,微笑着向我点头。他的微笑显示他纯洁的心,告诉人,他愿意亲近一切。我是不会忘记 的。还有他的静默,我也不会忘记。”无论多少年后,凡读过这篇文字的人又有谁能忘得了韦杰三永远的“微笑”呢?
  时任北大代校长的蒋梦麟在北大公祭大会上沉痛地说:“我任校长,使人家子弟,社会国家之人材,同学之朋友,如此牺牲,而又无法避免与挽救,此心诚不知如何悲痛。”据报道,他说到这里“潸然涕下。于是全场学生相向而泣,门外皆闻哭声”。
  时任女师大教务长、刘和珍的英文老师林语堂,在刘和珍她们“被难后之第三日”就写了《悼刘和珍杨德群女士》一文(3月29日发表在《语丝》七十 二期),说自己经过了“有生以来最哀恸的一种经验”,“二女士之死不尽像单纯的本校的损失,而像是个人的损失”。她们“是代表我们死的”。“她们的死,于 我们虽然不甘心,总是死的光荣,因此觉得她们虽然死的可惜,却也死的可爱。我们于伤心泪下之余,应以此自慰,并继续她们的工作。总不应在这亡国时期过一种 糊涂生活。”
  刚动过手术的梁启超先生在医院对记者表示自己“极为愤慨”,认为“无论在任何国家,均非依法从严惩办不可”,否则就是政府“自弃于人民矣”。
  1926年4月1日,年轻的诗人闻一多在《晨报》副刊《诗镌》发表《文艺与爱国——纪念三月十八》,以饱含深情的语言歌唱为自由、正义而血洒铁狮子胡同的死难志士,称“诸志士们三月十八日的死难不仅是爱国,而且是伟大的诗”。
  呜呼三月一十八,
  北京杀人乱如麻!
  …………
  刘半农的诗句,经赵元任作曲后传唱全城,悲怆、低沉的旋律飘荡在二十世纪音乐史的上空。两个文弱书生,不惜自己“名教授、名学者”的羽毛,不惮铁血、子弹,唱出了一个民族无比悲愤的心声,成为衰亡民族不屈从于强权与暴力的见证。
  三
  即使如《现代评论》周刊,也并不都是陈西滢式的“闲话”。主编王世杰的《论三月十八日的惨剧》、主要撰稿人之一陈翰笙的《三月十八日惨案目击 记》,一致抨击军阀政府的杀人暴行。身为北大法学教授的王世杰还在《现代评论》连续发表《京师地检厅与三·一八惨案》等文,明确提出法律制裁问题。他根据 大量事实断定“此次残杀,是一种预定计划,不是偶然发生的事实。段祺瑞以及其他参加残杀计划的决定的人,自然要与他土匪式的卫队,同为本案的责任者”,并 一针见血地提出了“元首犯罪,也能与庶民百姓一样受制裁吗”这个问题。
  许士廉、高一涵等也纷纷发表文章公开谴责政府。作家杨振声和凌叔华等则以“三·一八”为背景发表了短篇小说《阿兰的母亲》、《等》等。翻开当年 的《现代评论》,那个以自由主义为导向的温和的知识群体针对“三·一八”惨案发出的声音和其他优秀知识分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历史的真实面目就是如此。
  当然,最值得一提的还是邵飘萍办的《京报》,连篇累牍地发表消息,广泛深入地报道“三·一八”的真相。
  3月19日,《京报》第二版刊出题为《国民拥护国权大流血——八国通牒之大反响》的长篇报道,副标题是“死三十余人伤二百人死伤确数容再详细调 查”(其时,如韦杰三君还辗转呻吟于医院中,并未断气),率先公开报道了“国务院门前之屠殺”,确证“中弹倒地之男女甚众,满地皆血,哭声震天”,并刊登 了七十多位伤亡者的姓名、单位、籍贯、职业、性别及负伤的部位、伤势等详细情况,以血写的事实把段祺瑞政府钉在了历史的被告席上。
  这一天,同时发表了邵飘萍先生连夜起草的《世界之空前惨案——不要得意,不要大意》。他还调整版面,刊出请愿代表撰写的长篇纪实《民众大流血之别报》,揭露惨案真相。
  3月20日,《京报》发表邵飘萍亲笔写的社论《可谓强有力之政府——举国同声痛哭,列强一致赞成》以及特写《小沙场之战绩》,辛辣地嘲讽段祺瑞 政府“以国务院为小沙场”,弹无虚发、尸横满院的“战绩”。同一天,《京报·副刊》发表了石评梅的《血尸》,几天后又刊出她的《痛哭刘和珍》一文。
  3月21日,《京报》发表《警告司法界与国民军——段、贾等可逍遥法外乎?各方注意屠殺案要点》。这个普通报人、这张民办报纸居然在当政者的眼皮底下毫不含糊地提出“缉拿要犯公开审判,使犯罪者伏法”这样要命的问题。
  3月22日,《京报》发表《诛人类之蟊贼》、《敬告法大学生》等时评。
  3月23日,北京各界、社会团体、学校在北京大学大操场举行万人追悼会,悼念刘和珍、杨德群等四十七位死难英烈。邵飘萍亲往采访,并登台演说,慷慨激昂,痛斥政府杀害和平请愿的民众。第二天《京报》作了详细的报道。
  3月31日,《京报》出版《首都大流血写真》特刊,全面详尽地报道惨案真相,印刷三十万份,以“唤醒各黨各派,一致起而讨贼”,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仅仅从3月19日以后的十二天里,《京报》就发表了一百一十三篇有关“三·一八”的消息、评论、通电、文章,平均每天十多篇,最多的一天达十八 篇。《京报·副刊》也发表了鲁迅先生等撰写的有关文章一百零三篇(参见《“三·一八”惨案资料汇编》,江长仁编,北京出版社1985年出版)。
  4月26日,邵飘萍先生惨遭军阀杀害,《京报》也被封杀,离“三·一八”枪响仅一个月零八天。在上海,叶圣陶在“三·一八”的第二天就写下了 《致死伤的同胞》( 发表在3月28日的《文学周报》) ;郑振铎特地赶写了话报剧《春的中國》;老牌的《东方杂志》以不少篇幅刊出“三·一八”惨剧的照片。
  以上是1926年3月18日军阀杀害了四十七人之后,新闻界和知识分子们的群体反映。军阀虽有杀人的武器,却也奈何不了他们手中的笔,他们在青年男女们淋漓的鲜血面前用自己的良知写下了耀眼的篇章。
  透过这些热血文字,我们依稀看到了这个民族的面孔,在獨裁政府开枪杀人之后,本民族的优秀分子,那些文学家、学者、新闻记者并没有鸦雀无声,在 枪声面前沉默了,而是公开地发出了正义的声音。这是一个衰亡民族之所以没有灭亡的真正原因所在。正是这些本民族的精华能够直面强权和暴力,坚定地捍卫人类 的良知和人性的尊严,我们的民族才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年轻的刘和珍君们倒下去了,血泊淹没了她们年轻的面孔,如果没有她们的师长们站出来,写下这些传世 的唁文,不,不是唁文,应该是檄文,也许我们将永远无法追寻她们彗星般的足迹。因此那些挺身而出的老师们将和她们的英名一起永垂史册。
  正因为有了这样优秀的热血青年,有了这样优秀的知识分子,有了举国上下社会舆论的一致抗议,尽管那个年代依旧黑暗,当时的花瓶国会还是破天荒地 召集非常会议,通过了屠殺学生的“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决议;京师地方检察厅进行调查取证,多少“维持一点司法獨立的精神,也替国民保存一点异于禽兽的 人格”(周作人语);因此才有了国务院“阁员总辞职”,段祺瑞才被迫颁布了对死难家属的“抚恤令”,段祺瑞政府也于1926年4月倒台了,这一切离大屠殺 发生还不足一个月。
  那些死伤的青年学生未必有什么高深的政见,但他(她)们都一样深深地热爱这个国家。那些老师辈的教授、学者、作家、记者、编辑,政见也许五花八 门,对社会的关怀程度也天差地别,有些根本不关心政治,但面对屠殺他们却异口同声地发出了共同的怒吼,一致谴责杀人政权,这就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们的面 貌。他们用自己手中神圣的笔,行使了天经地义的抗议权,发表他们文章的报刊《京报》、《国民新报》、《世界日报》,还有《晨报》(曾公布“三·一八”伤亡 者名单),更不用说《语丝》,甚至《现代评论》等都在“三·一八”枪响之后的那些日子里写下了永远值得骄傲的一页。
------------------------------------------------------------- 

吴言:3月18日-“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


一 不能遗忘的血写的历史 
  三十三年前,1966年3月18日,周作人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今日是‘三一八’纪念,倏忽已是四十年,现在记忆的人,已寥若晨星矣。”但他 自己,或者说,他那一代知识分子中凡有良知者,却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这是压在心上的坟,随时都会流淌出血来。惨案发生后,周作人写了《关于三月十八日的 死者》等文;是年6月28日,他写了“百日”祭文;1928年当国民黨“狂热地讨赤”,屠殺革命青年时,周作人又想起“三一八的死者”,将燕京大学魏士毅 烈士纪念碑的照片寄给《语丝》发表。二十年后,1945年3月18日的日记里,血的记忆又奔涌于他的笔下:“三一八”的第二天,下着小雪,铁狮子广场上还 躺着好些尸体,身上盖着一层薄雪……。
  人们可能要问:为什么“三一八”惨案会在周作人这一代人的心中留下如此刻骨铭心、须臾不忘的记忆?周作人自己有过一个解释,他在一篇论及“五四 与三一八”的短文里这样写道:“正如五四是代表了知识階級对于北京之政府进攻的成功,三一八乃是代表北京政府对于知识階級以及人民的反攻的开始,而这反攻 却比当初进攻更为猛烈”,“在三一八那年之前,学生和教授在社会上似乎保有一种权威和地位,虽然政府讨厌他们,但不敢轻易动手”,“及至三一八那时,执政 府卫队公然对了学生群众开排枪,这情形就不同了。对知识階級的恐怖时代可以说就此开始了”。周作人将“三一八”惨案与“五四”运动联系起来考察,这是显示 了他的历史眼光的:“三一八”的受难者是以“五四”为开端的中國争取现代民主与自由的伟大斗争的第一批牺牲者;这是中國反民主的獨裁專制势力对民主力量、 对爱国学生与知识分子的第一次大开杀戒。如周作人所说,在此之后,有1927年4月28日奉系军阀对北京大学教授李大钊等的杀戮;以后又有1945年国民 黨獨裁政权制造的“一二。一”大屠殺,以及对闻一多、李公朴教授的暗害——闻一多在“一二。一”惨案发生的当晚即将这次屠殺与“三一八”惨案相并提,认为 这是一个“更凶残更黑暗的日子”。而周作人在本文开头所提到的1966年“纹化大革命”爆发前夕所写的日记里,重新记起“三一八”惨案,更是一个不祥的预 兆:一次新的大屠殺正在向知识分子逼近,周作人自己也正是在这场全民族的浩劫中丧生。而历史的残酷性更在于一部份青年学生(当然不是全部)在这新一轮的屠 戮中竟被驱为“杀手”,这对热血青年的蒙蔽、利用是更令人憎恶的;而当青年人终于觉醒,要继承他们的前辈的民主事业时,却又遭到了更为残酷的鎮壓。这都是 人们记忆犹新的。这样,我们就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勾勒了一部自“五四”以来的“血写的历史”,而且是青年学生与无辜民众的血,这就格外的惊心动魄。这是我 们在纪念“五四”八十周年,回顾一个世纪的历史时,绝对不能忘却与回避的。鲁迅在“三一八”惨案发生后即已指出:“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 视淋漓的鲜血。”今天,这一召唤依然新鲜而有力。每一个人都应扣问自己的良知:我遗忘了那段历史了吗?我有勇气正视那“淋漓的鲜血”吗?
  二 不容越过的一条线
  当年,执政府门前的那阵阵枪响,把所有的知识分子的灵魂都震撼了。鲁迅停止了正在进行的写作,愤然写道:“实弹打出的却是青年的血”,“笔写 的,有什么相干?”他把这一日称作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并且预言:“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束,是一件事的开头”,“拖欠得愈久,就要付出更大的利 息”。而亲历了这场大屠殺,从死尸堆里爬出来的朱自清,则感到这是一个“可怕的日子”,他奋笔写下了《段政府大屠殺记》,要国人“看看这阴惨惨的二十世纪 二十六年三月十八日的中國”,他说那滴在身上的死者鲜血的“红色我永远不忘记”,近在耳旁的伤者的“呻吟我也永远不忘记”,“这真是永久的战斗啊”。时为 北师大教务长的林语堂,在悼念他的学生刘和珍、杨德群的文章中,说自己经过了“有生以来最哀恸的一种经验”、“觉得二女士之死不尽像单纯的本校的损失,而 像是个人的损失”。刚在医院动了手术的梁启超也特地接见记者,对府卫开枪“轰击民众”表示“极为愤慨”,认为“无论在任何国家,均非依法从严惩办不可”, 不如此,“是政府自弃于人民矣”。“呜呼三月一十八,北京杀人乱如麻”,刘半农的诗句,经赵元任谱曲传遍全城;全国上下、整个社会舆论尽是一片抗议之声, 即使有人要为政府辩护,也不得不先承认开枪之违反民意。如此地激起公愤,除了因为这是一次爱国的和平的请愿却惨遭屠戮以外,更因为被杀害的是未成年或刚成 年的青年学生。如《女师大教职员宣言》中所说:“夫北京何地?学生何人?今乃以战地夹攻之术,施之于赤手空拳毫无抵抗之力之幼弱学生。孰无子女,宁忍出 此!”周作人也表示,他的哀感是来自“未完成的生活之破坏”。鲁迅的忧愤则更为深重,他指出:“中國只任虎狼侵食,谁也不管。管的只有几个年青的学生,他 们本应该安心读书的,而时局漂摇得他们安心不下。假如当局者稍有良心,应如何反躬自责,激发一点天良?”胡适后来在总结五四学生运动的历史经验时,也表示 过类似的意思;他认为,学生本应“安心读书,安心过少年幸福(生活)”,而把国家大事交给中年以上的成年人去负责;但“在变态的社会与国家内,政治太腐败 了,而无代表民意机关存在着;那末,干涉政治的责任,必定落在青年学生身上了”,而学生却“非独牺牲学业,牺牲精神,牺牲少年的幸福,连到他们自己的生命 一如牺牲在内了”。因此,面对青年学生的流血牺牲,每一个未尽到责任而天良尚存的成年人,是应该感到羞愧的。作为学校里的师长更会因未能保护学生(这也是 教育者的天职)而痛责自己。据当时的北京报纸报导,在北京大学公祭大会上,作为代理校长的蒋梦麟在发言中即有这样的沉痛之语:“我任校长,使人家子弟,社 会国家之人材,同学之朋友,如此牺牲,而又无法避免与挽救,此心诚不知如何悲痛。”报导说,“蒋氏言至此,潸然涕下。于是全场学生相向而泣,门外皆闻哭 声”。蒋梦麟此种态度在北大是成为一个传统的。二十年后,“一二。一”惨案发生后,时为北大校长的傅斯年赶到昆明,见到对开枪屠殺学生负直接责任的关麟 征,第一句话就是:“从前我们是朋友,可是现在我们是仇敌。学生就像我的孩子,你杀害了他们,我还能沉默吗?”这其实是为人师者的一条起码的线:作为一个 校长与教师,如果不能保护学生又不自责,甚至为虎作伥,帮助当局诬陷与鎮壓学生,那他就必定为教育界所不齿,永远钉在耻辱柱上。而对于一个政府、一个军 队,这同样也是一条线:一旦向无辜的青年学生与平民百姓开了枪,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就受到了动摇。著名的新闻记者邵飘萍在他主编的《京报》上就是这样提出问 题的:“试问如此无法无天之行为,尚可居政府之地位否?以如此无法无天之凶行而可丝毫不加惩治,中國今后尚欲有政府有秩序否?如此故意犯罪凶杀多人之巨 案,而司法机关不能尽职以正其罪,今后法律尚有一条一字可以有效否?”直接凶杀青年学生的段祺瑞执政府及国务院卫队,从此为全民所共弃,时负责警卫全城的 国民军也受到了严厉的谴责。周作人在《为三月十八日国务院残杀事件忠告国民军书》中这样写道:“我们于国民军平素毫无私人关系,但以其比较地能接近民众, 所以觉得较为可取。国民军自己要知道他的名誉与信用完全存在这一点上,倘若这一点没有了,那么在我们看来便与非国民军没有甚么区别”,而这“同情、信用与 期望之损失是无可估量,也无法挽救的”。后来,邵飘萍因为仗义直言(也包括“三一八”惨案中的上述言论)而被枪杀,但正如鲁迅所说:“屠殺者也决不是胜利 者。”甚至连“段祺瑞”的名字在现代史上也成了“千古罪人”的代名词,“谁向青年学生与平民百姓开枪,谁就是段祺瑞”,这成了人们的一种共识,而且几乎像 梦魇一般缠绕着后来的统治者,以致蒋介石在“一二。一”惨案以后,也再三电令关麟征:“不能再在学生中发生流血事件”,但为时似乎已晚。“一二。一”及以 后惨杀闻一多等的枪声,几乎把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推到了反对面。历史的教训是如此的深刻,连自称“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毛澤東,后来也发出过这样的警 告:“凡是鎮壓学生运动的绝无好下场。”不论毛澤東这句话的具体背景如何,作为一个“命题”,是可以看作是对本世纪自“三一八”惨案以来的历史经验的一个 总结的。
  因此,对杀人者与指使者、策划者追究法律的责任是必然的。在惨案发生后,时为北京大学教授的王世杰连续在《现代评论》杂志上著文,明确提出了法 律制裁的问题。他根据大量的事实,断定“此次残杀,是一种预定计划,不是偶然发生的事实。段祺瑞以及其他参加残杀计划的决定的人,自然要与他土匪式的卫 队,同为本案的责任者”。那么,“元首犯罪,也能与庶民百姓一样受制裁吗?”回答是肯定的。尽管明知在中國的现实情况下是不可能实行的,但王世杰仍在文章 中表示了这样的信念:“当他(凶杀案制造者)站在政治舞台上面的时候,纵能逃脱法律与法庭的制裁,当他下台以后,却不能保障不能同他算账”,因此他认为 “目前最要紧的手续,便是收集这回惨案的一切证据”。当时各校都对死难者进行认真的尸检,有严格的记录。京师地方检察厅也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并发表正式 文件,认定“此次集会请愿宗旨尚属正当,又无不正侵害之行为,而卫队官兵遽行枪毙死伤多人,实有触犯刑律第三百十一条之重大嫌疑”。尽管人们仍不满意地检 厅未能进一步“对他职权所能支配的一切犯罪者实行诉追”,但正如周作人所说,毕竟还有地检厅多少“维持一点司法獨立的精神,也替国民保存一点异于禽兽的人 格”。——如果连最起码的獨立的司法监督都没有,一任杀人者、策划者随意消灭罪证,制造伪证,那又将是怎样一个局面呢?
  三 墨写的谎说,掩不住的事实
  当然,尽管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一手遮天,杀人者,特别是主谋者仍然是心虚的。当时的报纸曾有过一个关于惨案发生后当局内幕的报导。据说在内阁召 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时,“五人阁员之中,对此次事件,又分硬软二派”,但“大家均觉此事倘非有一卸责方法,则死伤如是之多,责任所在,无以自明。遂决定将 历次在天安門以‘群众领袖’自命之徐谦、李大钊、李煜瀛、易培基、顾兆熊等明令通缉,加以‘共產黨’尊号,此事便算有了归结”。于是就有了所谓“说明真 相”的《通电》与《通缉令》,把青年学生的和平请愿说成是“暴徒数百名”在徐谦等“共產黨”的率领下,“闯袭国务院,泼灌火油,抛掷炸弹,手持木棍,丛击 军警”;自己的蓄意残杀也变成了“各军警因正当防卫,以致互有死伤”;最后还要将受害者横加“聚众扰乱、危害国家”的罪名,并故意危言耸听:“国家秩序, 岌岌可危”,要求各地军警“严重查究,以杜乱源”。本来就是要推卸罪责,自然是颠倒黑白,不但漏洞百出,而且杀机毕露。因此,《通电》、《通缉令》一出, 全国舆论哗然,一时成为众矢之的。后来在京师地方检察厅的公函里,根据当日在场的巡警与警官及受伤府卫兵的证词,也完全否定了“暴徒”以手枪等凶器“丛击 军警”的谎言,证明政府送去验伤的卫兵系被他们自己所杀伤。真相大白后,作为“罪证”的“洋铁水壶”也成了笑柄。而“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 实”:1926年4月1日,《晨报》公布了“三一八”惨案伤亡者的名单:死者46人,伤者154人。人们揭露,在通缉徐谦等六人之外,还有一个五十人的通 缉名单,鲁迅、周作人、林语堂等都赫然在内,无非是要借此翦除异己。这自然吓不倒任何人,只是使执政府自身更加陷入重围之中。连本已成为摆设的国会也召集 非常会议,通过了屠殺学生的“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决议。于是又有了国务院“阁员总辞职”与段祺瑞颁布对死难者家属的“抚恤令”。对各校举行各种悼念活 动,3月30日全市召开“国民追悼大会”,以及各报刊的广泛而详尽的报导,当局也未敢加以阻拦。1945年“一二。一”惨案之后,国民黨政府也有过类似的 姿态;直接责任者关麟征在蒋介石授意下“自请处分”,十五万人的公祭也得以顺利进行。这自然都是人们斗争的结果,绝不意味着杀人者有任何悔悟,如一本历史 书所说,这不过是一种“欺骗手段”。——但如果连这样的“表面的让步”都没有,人们被剥夺了追悼死难者的权利,表示最低限度的同情都会成为一种“罪行”, 甚至连死难者的亲人都失去了向世人倾诉痛苦的权利,那历史又该怎样叙述呢?
  四 发人深思的知识者的分化
  周作人在“三一八”惨案当时与以后,都谈到了知识分子的分化。他指出:“五四时代北京各校教职员几乎是一致反抗政府”,这回大屠殺之后,却“不 能联合反抗”。据报导,惨案发生当晚召开的北京专门以上学校校务讨论与九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上,就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意见。“稳健派主张政治应与教育完全分 离,故对于诘问当局责任一层,恐因此卷入政治漩涡,颇为踌躇”,据说“此派意见,自不能邀多数之赞同,盖以此事件意义之重大,自不能漠然无过问”。“激进 一派,则颇欲将此项风潮扩大,主张以罢工罢课或全体辞职为反抗当局之武器,并欲将此次事件,完全归责于当局,尤其段内阁,对于群众领袖,不欲有所责备”。 一些人又不能接受激进派的观点,“于是有折衷派者出”,提出三项主张:“对此次学生惨祸,以师长资格表示歉憾及哀悼;认为此次惨剧,政府及军警当局应负法 律责任;群众领袖对于立在前线独被残祸之少年,应负道义上的责任。”据说这三项主张以二票之多获得通过,但因有人反对而未正式发表,以后九校教职员又单独 发表宣言,谴责“政府当局”对于惨案的发生“负重大之责任”。从公开发表的言论看,大体上有三种倾向。一部份基本上站在政府的立场上说话,如时为执政府秘 书长的章士钊所主持的《甲寅》月刊发表的关于“三一八”惨案的“时评”,就几乎照抄了当局《通电》上的文字;研究系的机关报《晨报》上刊登的署名文章虽也 轻描淡写地表示要“纠正政府之错误”,重心却在呼吁“制止共產黨之暴動”,完全与政府同一腔调地诬陷青年学生“啸聚男女,挟持枪械”,“殴击警卫队”, “挺而走险”;并攻击群众领袖“欲置千百珍贵青年于死地”,以与《通缉令》相呼应:大概任何时候都有这样的自愿充当“帮忙”与“帮凶”的知识分子吧。引起 争论的是陈源在《现代评论》上发表的《闲话》,他一方面批驳政府称和平请愿的青年学生为“暴徒”的谎言,强调对杀人的凶手、谋士“一个都不能放过”;而又 暗示群众领袖有“欺骗”群众之嫌,并具体指明“三一八”惨案的牺牲者杨德群是被人“勉强”而去请愿的。他的这一指责遭到了杨德群的同学的据实反驳,后来陈 源在编《西滢闲话》时也未将此文收入。鲁迅、周作人、林语堂等都对陈源与前述《晨报》的文章提出了尖锐批评。他们认为,群众领袖的失误与政府蓄意谋杀是不 同性质的,将二者相提并论,本身即有为当局开脱罪责之嫌;而“倘要锻炼群众领袖的错处,只有两点:一是还以请愿为有用;二是将对手看得太好了”,说他们 “欺骗”群众,进而断言(或暗示)死难者“受人操纵利用”,不仅是不符合事实,而且会曲解这次学生运动的性质。陈源的“闲话”引起鲁迅们如此强烈的反应, 原因即在于此。周作人在他的文章中,还多次提醒人们要对“国家主义”思潮保持警惕。这是别具眼光的。惨案发生后,当局的《通电》、《通缉令》里,之所以一 再歪曲事实,把和平请愿者说成受“共產黨”的唆使,目的就是要给学生运动横加“武装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而故意危言耸听“国家秩序、岌岌可危”,正 是要给自己的鎮壓行为披上“维护国家利益”的合法外衣。当时也确有御用文人心领神会,在文章中大谈国家问题丛生,解决之方法,“自有其一定之步骤与方 略”,青年学生贸然行事,“不但无益,抑且有伤元气”,然后笔锋一转:“除非别有所图,何忍出此”,这就成了“学生误国有罪”了。难怪周作人不无悲愤地 说,四十多个“被害的人都是白死”,“这在所谓国家主义流行的时代或者是当然的”。以后不是果真有了“为了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鎮壓是必要的, 牺牲也是必要付出的代价”这样的“高论”吗?
  五 你感到“死尸的沉重”吗?
  这类“高论”的背后,隐藏着的是对人(特别是年轻人)的生命的漠视,这是“三一八”惨案的亲历者所绝对不能容忍的。鲁迅、周作人他们正是站在 “珍惜人(年轻人)的生命”的立场,捍卫牺牲者的生命价值,为他(她)们洗清官方强加的罪名与泼来的污水;出于同一立场,他们对运动本身也进行了认真的反 思,他们并不回避群众领袖的“错处”,为的不是追究责任,而是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如前文所引,鲁迅认为群众领袖的“错处”,或者说运动的最大失误,就是 “还以请愿为有用”。梁启超在接见记者时,也发表了类似的意见:“政府不知尊重民意,纵使千万次请愿,亦岂有裨于国家耶?”“因此而牺牲许多可贵之青年生 命,殊为可痛”,他表示“切望青年以后当格外慎重,除非万不得已,切不可再作此种无谓之举”。这大概代表了相当多的知识分子的一种共识。鲁迅在有关“三一 八”惨案的文章里,反复讲一个道理,或者说一个常识:人的生命是应该珍惜的,“战士的生命是宝贵的。在战士不多的地方,这生命就愈宝贵”。他忠告致力于中 國的改革的人们:“改革自然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非即等于改革”,“以血的洪流淹死一个敌人,以同胞的尸体填满一个缺陷,已经是陈腐的话了。从最新的战术 的眼光看起来,这是多么大的损失”。直到多年以后,鲁迅还在讲:“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每一个生命(特别是年轻的生命)的丧失,都给那一代人 带来深切的痛苦,因为失去了生命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的;任何以死去的生命为儿戏、作买卖的行径都会引起巨大的愤怒,鲁迅因此向我们每一个人,向我们民族,提 出了一个不能、也不容回避的问题:你感到了、并且记得“死尸的沉重”吗?他说:“会觉得死尸的沉重,不愿抱持的民族里,先烈的‘死’是后人的‘生’的唯一 的灵药,但倘在不再觉得沉重的民族里,却不过是压得一同沦灭的东西。”可悲与可怕的是,我们这个民族恰恰是不知道“死尸的沉重”的;鲁迅在《记念刘和珍 君》中早就说过:“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國是不算甚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 言’的种子。”现在恐怕连“饭后的谈资”也不以此为话题了,中國特色的遗忘术与恐惧术早就把人心麻木了。但还是鲁迅说得好:“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 扩大”,“血不但不淹于墨写的谎言,不醉于墨写的坏歌;威力也压它不住”,总是有人记得并且要说话的。依然是鲁迅所说的:“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 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原文注解一概省略。——编者〗
  原载一九九九年六月号·第五十三期《二十一世纪》

--------------------------------------------------------------------
共匪的“六四”屠杀更甚,更可恶,更残忍。死亡的学生近3000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