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事件,1960年雷震与台港在野人士李万居、郭雨新、高玉树等共同连署反对蒋介石违背《中华民国宪法》三连任总统,引发一场“假匪谍、真坐牢案”。2月1日《自由中国》发表〈敬向蒋总统作一最后的忠告〉社论,5月4日又发表了〈我们为什么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反对党〉一文,鼓吹成立反对党参与选举以制衡执政党。5月18日非中国国民党籍人士举行选举改进检讨会,主张成立新党,要求公正选举,实现真正民主。决议即日起组织“地方选举改进座谈会”,随即筹备组织“中国民主党”。雷震担任地方选举改进座谈会召集委员,与李万居、高玉树共同担任发言人。7至8月间举行四次分区座谈会,情治单位进行密切监控。
1960年9月1日,《自由中国》第二十三卷第五期刊出殷海光写的社论〈大江东流挡不住〉,声言组党就像民主潮流,是无法阻挡的;至此,国民党的容忍已到最后极限。9月4日,警备总部以涉嫌叛乱的罪名,将雷震与刘子英、马之骕、傅正等人逮捕,在军事法庭上以“为匪宣传”、“知匪不报”的罪名判处十年徒刑,傅正及马之骕处感化三年,而“匪谍”刘子英则被判处十二年徒刑;同日,远在美国的前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胡适向行政院长陈诚发出电文:“今晨此间新闻广播雷震等被逮捕之消息,且明说雷是主持反对党运动的人。鄙意政府此举甚不明智,其不良影响所及可预言者:一则国内外舆论必认为雷等被捕,表示政府畏惧并挫折反对党运动;二则此次雷等四人被捕,《自由中国》杂志当然停刊,政府必将蒙‘摧残言论自由’之恶名;三则在西方人士心目中,‘批评政府’与‘谋成立反对党’皆与叛乱罪名绝对无关……”[1];至此,中国民主党流产,《自由中国》解散。9月23日,立法委员费希平在立法院第二十六会期第二次会议对此提出六点质询陈诚[2]。10月8日,蒋介石明确指示雷震的“刑期不得少于十年”、“覆判不能变更初审判决”[3]。当时的监察委员陶百川自承“深知政府制裁雷震决心如铁,自非监察院所能挽回”。
胡适从美国返台找蒋介石求情。胡适认为,政府逮捕雷震此举甚不明智,应该交由司法审判,一切侦审公开;蒋介石根本不予理睬,反而冷言以对:“胡先生同我向来是感情很好的。但是这一两年来,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儆寰,不相信我们政府。”胡适激动说:“这话太重了,我当不起。……10年前总统曾对我说,如果我组一个反对党,他不反对,并且可以支持我。总统大概知道我不会组党的。但他的雅量,我不会忘记。”[4]1961年雷震的六十五岁生日,胡适想念狱中的雷震,手书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桂源铺〉馈赠:“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唐德刚说:“胡先生这个懦弱的本性,在当年所谓‘雷案’中真毕露无遗。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脸,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样子,我前所未见,看起来着实可怜。后来,我拜读了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记,尤觉这位老秀才百无一用之可怜。‘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适对这件事,始终内疚弥深。”[5] 在蒋介石的威权下,甚至后来胡适也不便探监。
雷震入狱后,曾写下四百万字《回忆录》,却遭军监没收,予以焚毁。1970年9月4日,雷震十年徒刑期满出狱,继续关心时政。1979年雷震因癌症病逝。2002年雷震获得平反。雷震出狱后已垂暮之年、多病之身,重建《回忆录》内容,写出《新党运动黑皮书》,手稿秘密送海外陈菊,辗转流落海外,于2003年由远流出版社出版。
[编辑]参考资料
- 林淇瀁, 一步一步行入黑牢的所在:雷震回忆录《新党运动黑皮书》导论, 2003
- 李筱峰, 台湾戒严时期政治案件的类型, 新台湾新闻周刊, 2000/11/23
- 苏瑞锵, 台湾(临时)省议会“五龙一凤”对结社权的态度——以“中国地方自治研究会”为中心, 台湾省咨议会编,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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