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亚洲民主共进会章程草案


    总    纲
    现代民主理论和现代民主国家制度不是发生在亚洲,但是在亚洲生活的人们有权利享受代表人类进步方向的民主自由生活,并以这种生活旨趣结合自己的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的特点设立具有独立个性的民主政治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洲成了民主国际和共产国际残酷斗争的前沿阵地。随着区域性经济向全球经济一体化方向的发展,一些非共产党国家慢慢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市场经济推动下的自由民主主义社会制度),民主阵营强大起来了。
    20世纪90年代,共产国际的大本营——苏联崩溃后,民主国际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是,与此同时,世界很多民主国家的经济都发生了危机,像美国、日本和北欧一些国家,经济不景气持续了15年到20年之久,打破了历史上经济不景气时间最长久的记录。民主阵营的经济学家们努力从“经济原理”自身寻求拯救经济危机的方法和方向,而共产阵营的经济精英们也在拼命论证“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腐朽和没落”。世界最大的共产党国家——中国,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掩饰下,完成了“早期的原始资本的积累”,造就了20年之久的经济持续增长,成了世界上第二经济大国。在共产阵营沾沾自喜的时候,民主阵营的经济学家们从困惑到惶恐,甚至怀疑资本主义行将终结,只有“中国模式才能拯救世界经济”。
为了拯救民主国家的经济,从北欧开始的行政改革到日本的桥下旋风,都预示着民主国家有向强硬的专制制度转变的趋势。
    事实上,传统的民主制度是在区域性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对国际社会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形成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局面。正因为全球经济一体化,传统的民主制度已经无法适应这个全球化的形势,对传统民主制度的改造和创新就成了必然。
    我们所处的亚洲,是一个社会经济、文化、宗教和政治制度发展很不均衡的地区,在未来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都面临一个共同的机会:创设新的民主政治制度。而这个新的民主政治制度一定要在对传统民主政治理论创新的基础上产生的,产生新的民主政治理论离不开观念的转变。在不纠缠传统是是非非的前提下,以创新民主政治理论和建设新的民主制度为宗旨,组建一个跨国家、跨民族、跨宗教、跨政党的广泛而平等的交流对话平台,以坦诚合作的态度达成民主化共同进步的目标。这个平台的性质应该是开放性的非政府组织——名称初步定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法人)亚洲民主共进会”,
        亚洲民主共进会创会会员
    赞成《总纲》宗旨,愿为“亚洲民主共进会”的创立献计献策、出钱出力的一切人,都可以成为亚洲民主共进会创会会员,凡创会会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做“公开会员”和“秘密会员”——无论是公开会员还是秘密会员,只要个人没有申请退会同时没有违背民主化基本理念,都可以成为本会终身名誉理事。从“亚洲民主共进会筹备委员会”公开活动之日起(2012年1月日)到“特定非盈利活动法人(NPO法人)亚洲民主共进会”正式成立之日(大约2012年4月)申请入会的成员都被视作“创会会员”,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事业建议权和对事业发展的监督权。
     
         一般会员
    凡赞成并自愿服务于亚洲民主共进会宗旨的一切个人经正式会员两人以上介绍都可以成为亚洲民主共进会的一般会员。一般会员入会后既有对组织活动的建议权和监督权,但是需要参加活动半年以后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特别会员
    认同本会宗旨,愿为亚洲民主化事业尽心尽力的社会贤达、知名人士、政界要人或有特殊才能的人,经理事会成员推荐,理事会议通过,可直接担任理事长以下或各个职能部门的领导职务。
      
        荣誉会员
    只认同民主理念,而不参加本会任何活动,根据本人自愿,可称为本会荣誉会员。荣誉会员只是表明追求民主化的立场,与本会没有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组织结构
    特定非盈利活动法人(NPO法人)亚洲民主共进会是以日本作为总本部首先注册成特定非盈利法人同时在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逐步设立联络办事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将联络办事处组建成当地的特定非盈利法人,最后组成“非政府组织民主共进会亚洲国际联盟”。
       
        亚洲民主共进会顾问团
    日本、台湾、香港、韩国、印度等国家支持亚洲民主化的现任政治家(国会议员)可聘为本会顾问,组成顾问团。
        会员代表大会
    由顾问团成员、创会会员、一般会员和特别会员组成代表大会,遴选出理事会成员。并选举出理事长。理事长任期二年,可连人二届。理事长当选后可任命副理事长若干名,经会员代表大会核准正式履职。名誉理事长由各个国家地区的重量级理事轮流担任。
     
        日本总本部设立总会理事会:
名誉理事长:一人
理事长:一人
副理事长:
日本二人
台湾二人
香港二人
印度二人
越南、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都留有名额。
常务理事一名
理事若干
        事务局
干事长一名
副干事长若干
事务秘书若干
        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长一名
监察委员二名
临时特选监察委员二名(支付酬劳):
会外律师一名
会外会计一名
           活动经费:
政府专项津贴
国际组织捐赠
项目合作者预算
社会募捐
会员会费
           主要活动:
旨在促进民主和人权进步的学术研讨会
为民主理论的创新和新型民主制度的创设而进行的各种课题的研究
设立宣传民主理念、维护基本人权的公益图书馆
设立宣传民主理念、维护基本人权的公益网站
设立宣传民主理念、维护基本人权的传媒机构
推动公民社会民主人权的教育项目
以亚洲为活动中心进行国际间的民主和人权问题交流、对话、协商等活动
组织区域性和专项性民主共进工作营(志工宣讲团)
设立公民监督议员机构,实践公民民主理念教育

    以上草案仅供有志合作者参考,经同道者共同的智慧完成的章程才有民主的旨趣,希望认同民主化的先进长者和社会各界朋友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法人)
亚洲民主共进会筹备委员会事务局
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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