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0日 星期日

高光俊:第七章 秘密活动

第一节.地下工作的原则
    由于中共对任何不受其控制的组织均采取严厉的镇压手段。武装革命准备时期和起义后在共党独裁区的活动都必须实施严密的地下活动,遵守严格的地下活动原则。这些原则是数千年古今中外秘密活动规律的总结。
    一、单线联系
    单线联系的基本含义是一个革命活动家只能与一个上级领导发生联系并避免让其下级之间发生横向相互联系。采用这种方法的目的是防止中共对整个组织系统的侦破。一旦一名地下工作者被侦获或叛变,中共最多只能从中查出一名上级领导。如切断这条联系线,中共便不能再进一步地危害民主革命组织。单线联系的优点是尽可能将暴露后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的地步。
    但是单线领导的缺点也是明显的。民主革命是一场群众运动,而群众运动则需要不断的群众集会来鼓舞革命士气,尤其是在革命初创时期。因而,一旦某一地区的武装革命准备妥当,革命时机成熟,则可适当放宽单线联系原则的限制,而举行适当规模的集会,以鼓舞群众,制造革命气势。但在不准备起义地区,特别是地下情报活动中,应严格坚守单线联系原则。一个革命领导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这一原则。
    二、审查考核制度
    审查考核制度是民主革命政党始终要坚持的原则,特别是初创时期,党的组织部门应将其作为必要工作。在发展一名成员之前,必须将其基本简历、社会关系、性格特点、家庭状况、邻居关系、技术专长等等摸清楚。一方面可以判断其是否为中共特情,另一方面可推断其参加革命的动机、目的,最后也可以为党组织提供丰富的人事资料,以备做其他目的。
    一个新的党员必须要经过一个考核过程。党的组织者可以根据党员的作用制定不同的考核方法。如派人跟踪、调查其日常生活进程,指派其完成简单的任务或者完成早已控制的活动。如果要让新党员参与核心机密或危险活动,还可用更直接的考核方法:让其参与处决共党贪官。
    三、保密原则
    保密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不泄露已知的机密;二是不打听不知且不应知的机密。历史上许多机密并非是失密者有意泄露的,而是无意中暴露的。因而革命领导者在指派某人从事机密活动前必须对其人的性格特征有一个充分且直观的了解。对那种喜欢炫耀、高谈阔论、嗜酒而酒后失态、心浮气燥、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要格外慎重。中共早年的顾顺章是地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极富组织活动能力。但具有两个致命的弱点:喜欢女人和炫耀技能。前者曾造成中共一些损失,但尚非致命,而炫耀技能——在武汉表演魔术却使其被捕,中共被迫离开上海。
    除反复强调不该知道不应打听的原则外,领导者必须采取一些措施避免让不该知道者获知某些机密。如妥善管理机密文件;避免让不该知者听到机密事情;避免让不该相互见面的人碰面等等。革命领导者应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制定一套保密守则,做到既有利于发展组织,又避免暴露组织。
    四、化名代号
    化名代号制是防止中共查出革命者的真实身份。并根据其采取相应的侦破手段。化名是另取一名,代号则用数字代替人名。历史上许多造反者都有过化名。如李自成:“闯将”;高迎详:“闯王”;张献忠:“八大王”;毛泽东:“李德胜”;周恩来:“伍豪”等等。化名代号应根据情况不断变化,做到无规律可循。
   第二节.身份掩护
    当今中国的混乱和中共对社会控制的削弱为民主革命家提供了许多掩护身份的途径。几乎现在中国一切存在的职业都可用作革命者的身份掩护。革命者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活动特点选择身份掩护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身份不应过于显眼
    过于显眼的身份固然可以吸引普通群众得关注,但也易引起中共侦察机关的注意。而中共的过于注意则不利于展开地下工作。
    同一身份在不同地区将引起不同程度的关注。以海外归国学者,商人的身份在一内地乡镇必然引起整个地区的好奇,而在上海、北京、广州可能不太引人注意。同样,一个富有的商人身份在乡镇和大都市引起的关注就完全不一样。在乡镇,应多以小商小贩、私人教师、传教士、流动民工、农民、退伍转业军人、乡村教师等职业为掩护;而在大城市则以个体户、艺术家、学者、学生、机关公务员、工人等不同身份活动。
    二、掩护身份应利于活动
    选择职业掩护自己是手段,目的是便于开展地下活动。如果某一掩护职业限制自己的活动范围,则本末倒置。因此,革命家不应选择那种没有个人活动自由而须长时间工作的职业。
    三、适应所选职业
    民主革命者首先要了解所选掩护职业的基本知识,而不至于完全陌生,从而易于暴露。其次要在穿着打扮、言谈举止、活动规律上尽可能与所选职业相符合。为达此目的,革命者应尽可能选择与自己履历相应的职业身份为掩护,并学会扮演术。
    四、不断变换身份
    面对不同发展对象、不同地区环境,革命者应不断变换掩护身份,以便既能掩护自己,又能有效地发展对象。工人与工人、农民与农民、知识分子与知识分子,相互之间的沟通便要顺利得多。
   第三节.中共侦察机构
    民主武装革命成功的关键在于如何避免地下组织在准备发展过程中遭中共侦察。数十年来,无数革命组织在准备过程中遭中共侦破,革命者遭中共关押、屠杀。因此,地下革命者只有悉知中共侦察的一般常识,才能取得革命成功。
    中共的直接专制机关分军队和司法两大系统,包括总政、总参、武警、安全、公安、司法、监察、法院、纪检部门。
    司法部无侦察权,只有对监狱内部有侦察管理权;法院也无侦察权,只管审判;监察部负责政府官员违法犯罪的侦察;检察院只对贪污受贿案有侦察权;中纪委针对中共内部党员。所以,民主革命革命家要真正对付的是公安部、安全部、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武警总部。
    一、总参二部
    总参二部是国内外熟悉的共军情报部门,其任务主要是收集外国军事情报。目前总参二部的职能可分为三大类:分析军事情报、派遣军事特务以及派出世界各地使馆武官。世界各国使馆武官是公开的军事情报官,中共也不例外,总参二部指派武官后,以外交部名义派出。总参二部的武官是个优缺,既可享受较高级别的待遇(如中国驻美武官一般都是少将衔),又可有外交官特权,没有任何风险,所以总是争这些位子,特别是驻美、英、法、德、日这些国家的武官。
    总参二部派遣局专门负责外派军事特务。大部分外派特务都是完成某一固定任务即返回。这类工作是真正的所谓“间谍”活动,但不是二部的主要工作。
    总参二部的主要工作是军事情报分析。情报分析人员都精通外语,从公开的资料、秘密获取的资料、以及通过科技获取的资料分析。
    总参二部下设十一个局。第一局(台湾工作局),专门收集台湾的军事情报,共军一直将台湾列为最重要的敌对武装集团,所以放在第一局。
    第二局(军事侦察局),收集各国军队的数量、装备、位置、能力;国家地形特征,军事学说战争策略;军事经济和科技水平;战略储备能力及战争动员能力;军官个人情报;核武器情报等等。
    第三局(驻外武官局)
    第四局(共产国际局),专门收集国际共产党国家军事情报。
    第五局(欧美局),收集欧洲和北美国家的军事情报。
    第六局(亚洲局),主要是几个热门地区和重要亚洲国家,如印度、日本、印尼、中东地区和中南半岛。
    第七局(科技局),负责情报设备的研究、设计和开发。此外还有档案局,收集世界各地公开出版的军事刊物,储存军事情报档案;机要局,处理、传达上送机密文件;综合局,后勤服务; 警卫局,负责军委委员和高级军队将领的人身安全。
    除北京的总部外,总参二部还下设五个分局:北京局、广州局、天津局、上海局、沈阳局,都以市政府第几办公室名称对外公开出现,实际上政府无权插手其工作。
    此外,七大军区也有自己的情报部,但业务范围有局限。
    二、总参三部
    总参三部的职能是监听截获各种电讯情报。三部在全国边境都有电讯监测粘,负责截获邻国电讯,同时也试图利用卫星截获世界各国电讯,其技术显然无法达到这一水平。国际电话、电传、电子网络都在侦听之中。美国可以将全球任何电讯截获,但中共尚无此能力,不过国内的电讯基本可以侦听。
    民主革命政党不必过于担心中共的电子侦听。因为每天数百万个电讯是不可能全部用人监听的。总参三部的电子过滤系统只能针对特定的语言录音监听。
    三、总政联络部
    总政联络部是针对台湾军事谍报机构,由原来的“敌工部”改名而成,其职责是策反台湾军官和反台湾策反共军。
    四、总政保卫部
    总政保卫部是民主革命政党要重点防范的机构,他们的任务是针对国内一切“军事犯罪”活动,包括刑事的和政治的,如同地方的公安部。共军的保卫部门下设到团级、层层有保卫军官。民主革命政党在策反共军时应特别注意这点。共军保卫部门的侦察手段与公安、安全差不多。
    五、武警保卫部
    武警也有保卫部,其职能与结构与总政保卫部一样。
    六、安全部
    中国国安部于1983年成立,由公安部反间局、过去中调部的机构、中联部一部分等组合而成。除办公厅外、下设十几个局,包括机要局、国际情报局、政经情报局、反间谍侦察局、台港澳局、社会调查局、对外保防侦察局、综合情报分析局、技术侦察局等等。由于安全部只有部分省市有下设安全厅、局,而地、县则没有下设机构,安全部门在国内活动范围和能力有限,许多基础活动只能依赖公安机关的政保部门。
    七、公安部
    民主革命者真正要认真对付的是公安机关,尽管公安部将涉外政治案子的侦破权限移交给安全部门,但公安部一局仍然负责对国内政治案子的侦察。公安部一局为政治局;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下设政治处;各地、市公安处、局下设政侦处(科);各县、市公安局有政治科,都为公安机关第一部门。此外,公安机关下设刑侦、治安、内保、经保、反恐等部门。
    各地派出所则并无明确分工,其职责是掌握所在地区的社会情况,以备各机关所用。
   第四节.反中共侦察
    一、公安机关的侦察手段
    尽管中共公安机关对普通民众有些神秘,但其破案手段则只有如下几个途径:
    1、技术侦察;中共各级公安机关都有技术局、处、科、队。中共的技术侦察自然随国家科技的发展和作案手段的变化而不断改进。总体而言,已侦破案件中大约30%是通过技术侦察破案的。文革前和文革期间,中共侦破“反革命”案件的技术侦察手段主要是靠邮件检查,几乎每一封与海外的通信都被拆开,复印或抄录后再封好退还邮局。文革后,海外通信暴憎,邮检工作繁重,各种外语的交流增加,公安和安全部门无法检查每一封涉外信件,只有采用重点检查和一般抽查。凡“反革命”嫌疑人及其家属、朋友、亲戚的信件都检查,另从其他海外邮件中抽查一部分。对国内邮件则无从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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