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6日)晚上已经先拆了四户了。”知情人告诉记者,8月13日,有业主收到八达岭镇政府下达的“强制拆除决定书”,多名业主随即起诉镇政府侵犯房产权,8月16日,北京市延庆区法院立案受理此案。然而,业主手举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也没能挡住政府的非法强拆行为。
现场视频和图片显示,当地政府出动了大批防暴警察不断推进,他们将拆除现场的路拦住,不让业主和任何其他人靠近,强拆指挥官开着大奔驰车指挥多辆挖掘机一起作业,顷刻间把房屋变成了废墟。
有业主表示,“十多年前花几百万买的商品房,装修花的钱更多,都过千万了,用一生的心血买下的房产啊!真是欲诉无门,欲哭无泪啊!”“国家法律规定,正在审判的涉案房屋,法院没有判决之前是不能强拆的。可见地方政府的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到了何种程度!”
据介绍,八达岭山庄是以“新农村”建设,镇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大力推广的项目。是北京八达岭实业总公司(延庆区政府100%控股)、八达岭政府、延庆区规自委下属国企北京市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北京八达岭山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
项目建有一千二百套房子,还有酒店、跑马场、滑雪场,是非常大的一个项目。业主签定的是大产权合同,合同上写着一年内办房产证。其中两百多套办有产权证,还有八百多套没办房产证。
在此购房的有北京市的各界精英,包括中科院的领导、全国政协委员、中石油总公司的领导、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中国电力研究设计院的领导等。
业主们表示,他们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是无过错方,镇政府拆房子是违法的;业主接到限拆令,第一时间起诉并告知镇政府,强拆是违法行为;业主们已经装修了房产,政府侵犯私有财产是违法的。他们要求政府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他们分析认为,现在先拆十九户,然后当地政府再拆山上其它的一百多栋,再拆山下的七百多栋,就是怕引起群愤,所以就各个击破,分批分次进行强拆。
记者致电八达岭镇镇长,想询问强拆情况,但对方无应答。
政府始建项目 买方称无过错
相关资料显示,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镇政府、北京八达岭实业总公司与北京同力制冷公司共同签订了《合作开发八达岭镇新农村建设项目合同书》,项目注册名简称“八达岭庄园”。
2000年5月,延庆县土地房屋管理局开具的证明文件显示,八达岭山庄项目工程“具备销售条件”;2005年9月,延庆县建设委员会开具证明,称“八达岭山庄项目房屋的产权手续正在我委办理当中。”
2002年4月15日,延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批复八达岭山庄二期工程,同意建独立式住宅,占地500亩,及马术俱乐部配套设施增补面积10,000平方米。
知情人表示,“老百姓作为商品房的购买方是没有任何过错的。这个房子就是政府自己建的,自己卖的。政府当时已经有规划批文,但是地方政府和企业都不愿意掏钱办理相关证件。就把这个产权证也拖下来了。大家一直在维权。”
2004年,八达岭镇政府所占物业开发收益和管理利润的30%永久转让给北京八达岭实业总公司,双方作价2636万6,000元签字转让合同。
镇政府退股后,2009年12月,八达岭特区办以八达岭山庄的19栋楼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为由,要求限期拆除。但《风景名胜区条例》于2006年颁布施行,而本案涉案别墅的建成时间是2004年。2020年12月北京市延庆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和2021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都以八达岭特区办查处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了拆除决定书。
八达岭特区办是延庆县政府的派出机构,政府败诉后业主们非常高兴,以为官司打赢了,房子保住了,但是当地政府又拿出了1992年出台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称二期工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
拆了人家别墅 每平米只“赔”300元
据知情人提供的录音,在8月3日八达岭镇长答疑会上,镇长郝建芸称虽然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败诉,但“违建的事实还是存在的”,“拆是跑不了的”。
郝建芸还在会上直言,愿意自拆的给拆除配合奖300元钱/平米,拆除费120元/平米。“它不叫补偿,它叫拆除配合奖。”“今年八达岭镇一共15个小村,拆了8万2000多平,所有老百姓的彩钢棚,给的是80元。”
对于不打算配合、坚决抵抗的,政府会组织强制拆除,“这里边可能会发生很多费用,比如说测绘费、评估费、搬家费、保安费、拆除费等等所有的一切费用,只要因为拆除你这个房子产生的费用,后续我们都会通过法律再追讨回来。”她说。
有知名业主当场表示,感觉自己“就跟案板上的肉一样”,“现在就这么弄,这么急,这么狠,钩机堵门……不明身份的人扒门扒墙。”家中九十多岁的老人,都吓坏了。
还有业主表示,“同样的一个开发项目,为什么一期能办下来,二期办不下来?我们二期的业主买这个房,基于一期人家已经拿到了房产证,而且你们是国有开发公司,镇政府和政府一起合办的公司,所以我们才来买这个项目。”
另一业主气愤地表示,“原来西波子村这一片就是荒山野岭乱荒滩吧?你现在弄成了一个大的项目,变成了一个人文景观,现在对我们说它破坏生态,定性(成)违建,这就是对我们作为人民群众,对国家对政府的一种信任的亵渎。我说得严重一点,这就是卸磨杀驴。”
“从理上来讲,八达岭政府作为八达岭山庄的起始开发单位之一,在山庄的建设中未能如约地取得后期项目的证书。现在反过来,你们开发商撤走了以后,变成了管理方,说这个项目是违建,我们从心理上情理上法理上都是不能接受的,我认为这就是一种很不可理喻的。”
他说,“这个一期项目是你政府开发的,是你国家有政府的背景在里面的,你现在政府反过来把所有的一切推翻,这个国家的公信力在哪?政府的公信力在哪?”
不讲法律 与民争利
原北京律师赖建平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按道理讲,如果已经起诉了,在法院有效裁判作出之前标的物是不能随便动的,除非很特殊的情况可以先予执行。“那万一法院判它是合法有效的,不应该拆,你把它拆了,怎么恢复原状啊。”
但他表示对此事件非常不乐观,补办手续的可能性几乎不大。“共产党你拿到证它都恨不得要抢你的。因为这个地方原来就没有合法的手续,现在把手续(补办等于)合法化了给你,等于说送来一个财富给你。它本来跟老百姓争利的、抢利的。”
近年来,北京强拆事件风起云涌。秦岭事件后,中央及地方政府相继加紧了对违建别墅的清理。
赖建平认为,政府不是出于单一的动机,但本质上就是与民争利。“就是说这些没有产权的或者小产权的、手续不齐全的这些房产,是原来的一种历史遗留下来的,某种程度上老百姓可以得到一点额外的利益。政府现在地也卖的差不多了,但是它的财政支出又很大,所以它就试图把让给老百姓的这点利夺回来,这是最重要的。”
他指出,地方政府要对社会承担一种责任,就是政府明明知道他们在开发、在买卖,却一睁眼闭一个眼,按道理当时你就要制止的,过了这么长时间,这个其实是有问题的。
“甚至上面的官员,北京市的规划局、建设局、土地局,没准下面的人他们要给上面进贡的,给他行贿的、分赃的。你不这么干,他就会马上就查处你。你给他上面分了钱了,他就放你一马,变相的官方勾结,上下勾结。这些东西很复杂,不是我们简单的一个法律上的yes or no。”他说。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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