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 发表时间:2013-06-10
这种状态和同时发生的美国革命是很不一样的。美国制宪者几乎人人有思想,但是几乎没有职业思想家。其中的佼佼者如杰弗逊、麦迪逊都是职业政治家,实际政治经验之丰富自不待言。因此,美国制宪者是脚踏实地的工程师,而绝非天马行空的哲人或作家。这也就决定了他们制定的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原理或宣言,而是经世致用的法律工具。英国有密尔、休谟等以思想为业的知识人,但是英国的情况也和法国大相径庭:“在英国,政治理论家和实际统治者相互合作;前者提出新理论,后者再通过实践经验修正并限定之……一个群体形成公共事务的实践之路,另一个群体则形成公共意见。”[7] 这样,无论是务虚派还是务实派都不会太离谱,双方容易产生一种相互依存而彼此牵制的合作关系;执政者不至于过分排斥异己、独断专行,思想者则不至于愤世嫉俗、异想天开甚至染指革命。虽然知识精英也会批评政府,但是不会颠覆政权。由于执政者容忍和尊重批评意见,国家统治和公共意见之间不会相差太远;反对派即便言辞激烈,也是“小骂大帮忙”,反而显得体制本身雍容大度、包容性强。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至少不是过分割裂)的统治方式无疑更有利于社会的渐进改良,而成功的改良足以让革命的泡沫消弭于无形之中。
对于一贯强调“知行合一”的传统中国来说,英国模式有几分似曾相识。传统中国的士绅阶层也是集知识精英与统治精英的双重身份于一身,一方面因统治而享受特权,另一方面也因为承袭儒家伦理而对其特权与统治行为有所约束。虽然对于多数士绅来说,“两袖清风”、“先忧后乐”或许只是一种神话境界,但是只要公权滥用和腐败没有达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统治特权总是可以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之类的教义而获得正当性。这种局面会使统治精英失去思想锋芒和政治想象,培育为功名利禄而读书考试的平庸“公务员”,但是他们毕竟知道日常治理的油盐酱醋。如果统治群体足够开明,知识精英与统治精英的“二合一”确实有助于社会稳定。在这个前提下,托克维尔描写的英国贵族统治可以享受特权,而不至于引起社会反感:
当贵族既有实权又有特权,当他们统治并管理着,他们的特权可以更大,而并不容易受到攻击……作为对不公平的特权之回报,他们维持秩序、施行正义、执行法律、救助受压迫者,并照顾所有人的利益。这些职能越是脱离贵族之手,他们的特权就越显得不合适。[8]
后面这种情况所描述的正是大革命前的法国。法国贵族享受种种特权,却不干事,因而很容易被当作社会不公的标靶。统治权则由中央行政垄断,和贵族与公知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公知们代表“第三阶级”的公共利益,和第一阶级(国王)与第二阶级(贵族与僧侣)形成截然对立甚至誓不两立的社会形态:“我们的文人成了公共意见领袖,并一时扮演了在自由国家属于职业政客的角色。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质疑他们的领导地位。”[9] 一旦公共意见和国家统治发生本质分裂或貌合神离,那么政权就很容易失去统治合法性,政权垮台只是时间问题。执政集团我行我素,公知主导的公共意见则毫不留情,进而引起执政者的反感、恐惧和反弹,官民渐行渐远,失去共同语言。执政者愚顽保守、执迷不悟,反对派则偏执激进而缺乏经验,政府的顽固加剧了社会的绝望和愤激。
这种状况正是值得当代中国警惕的,因为中国知识精英结构虽然和大革命前的法国不同,但是公共意见和国家统治之间的制度性割裂却不无相似。当代中国知识精英有的被吸纳到体制内部,成为执政集团的一分子,但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他们一般不会对执政者提出发自内心的忠告,而只是满足于充当贯彻领导意志的“谋士”乃至“秘书”。被体制同化之后,他们也没有太大的社会公信力,对于形成和引导公共意见的作用十分有限,因而无力弥合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裂缝。另一方面,政府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将全部知识精英吸纳到体制内。那些游离于体制外的知识精英虽然人数有限,但是往往掌握巨大的公众话语权和号召力;他们是众望所归的“良心学者”,是名副其实的“意见领袖”。但是和法国革命时期的公知们一样,他们也没有机会参与执政并从中获得日常政治经验,不懂得社会治理的油盐酱醋,提出的主张也很容易成为画饼充饥式的空中楼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爆发大规模动乱,其所导致的后果甚至会远远超过法国革命。
三、都是制度惹的祸
虽然托克维尔对法国公知表达了一种鄙夷,这当然不是《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目的。事实上,缺乏政治经验的公知只是集权专制的必然现象,而法国的体制才是这本书的落脚点。简言之,《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基本命题就是大革命的根源在于旧制度;托克维尔的雄心在于追根溯源,找到法国革命的制度史起源。他已经提到,法国公知之所以对政治缺乏兴趣和经验,不是因为他们天然革命激进,而是因为体制不允许他们参政,所以才和政治渐行渐远,以至到革命那一刻完全站到体制的对立面。至于民众之所以如此轻易为公知所绑架,也是因为体制自己无力争取民心,又不允许其它政治力量形成公共意见:
既然法国不存在任何自由组织,因而也不存在任何有经验、有组织的党派,也就没有这类党派或团体来引领公共意见;一旦公众感觉到情绪萌动,它就完全成了公知们的囊中之物,因而只能期望革命的指令将采取抽象原则、一般理论的形式,而政治现实将在很大程度上遭到忽视。[10]
既然政府不让知识分子和人民参与政治,甚至不能自由讨论政治制度选择,人民就不可能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大革命之前,法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没有任何一个其它欧洲国家像法国那样,政治思想受到如此长期、如此彻底的窒息;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私人公民和公共事务如此彻底不沾边,对研究事件进程如此不习惯,以至不仅一般法国人对‘人民运动’没有任何经验,而且也几乎不理解‘人民’是什么意思。”[11] 一个政治不成熟的民族必然是幼稚和轻信的民族,而这样的民族尤其容易为了追求某个伟大幻想而不择手段、抛弃一切:
假如法国人民积极参与政治,或即便是通过省议会关注日常行政事务,他们也不会让自己陶醉于文学家的理念之中。同样的,假如他们像英国人那样成功地渐进修正而非摧毁古制精神,也许他们不会如此轻易地为新秩序欢呼雀跃。然而,每一个法国人都感到自己是旧制度的牺牲品。[12]
在这个意义上,政治自由不仅对老百姓好,对体制本身也好,不仅因为它有助于控制公权腐败,维持政府形象和民意支持,而且因为它会让老百姓成熟起来,不再是一受蛊惑就揭竿而起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专制体制下生活的民众之所以钟情于乌托邦,正是因为他们看不到政府改良的任何现实希望。相反,一个成熟的民众既不会让政府那么容易滥用公权,也不会动不动就想颠覆政府甚至推翻政体。更重要的是,政治自由也让统治者及时了解民情并看到拒绝改革的真实危险。集权国家的政府特别“自信”,正是因为人民不能自由表达对政府的评价并罢免他们不认可的领导人,因而政府没有任何压力去实现民众的期望;人民的不满情绪不断积聚,及至大革命前夕,政府想改也来不及了。因此,“政治自由不仅使老百姓能够捍卫自己的权利,也使统治阶级能够看到自己身临其境的危险。它对两者来说都一样是不可或缺的。”[13]
事实上,在一个没有政治自由传统的国家,人民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形同一盘散沙,“秀才造反”即便成功也很难持续,最后还是要依附中央集权。革命非但没有改变法国中央集权的实质,反而进一步加剧集权。以前是国王,现在是议会,但是最高权力不受约束的本质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议会民主的集权效率或许比王权更高:
在旧秩序下,政府早已剥夺了法国人相互支援的可能性乃至愿望。一旦发生革命,恐怕找不到十个人一起行动来保护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不求助于中央权力的帮助。因此,一旦中央权力从皇家行政手里转移到不负责任的主权议会,当君主的仁政为民主的无情政治取代,后者不受任何阻碍,也没有任何力量哪怕能片刻停止它的行动。致使皇权崩溃的同样因素造就了继任者的绝对权力。[14]
在这里,托克维尔澄清了一个认识误区,并第一次从法国革命预见到现代极权主义政体的兴起。一般认为,民主似乎是专制的对立面,但是我们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献中就已经知道,民主制和君主制是同样可以被滥用的;独裁者固然是暴君(tyrant),但是靠夸夸其谈、蛊惑民意、收买选票上台的“煽情者”(demagogue)又何尝不是。然而,如果说领导美国革命的精英们对“民主”有一种本能的警惕,发动法国革命的草根们则把“人民”捧上了天;卢梭用“公意”概念偷梁换柱,让多数人绑架全体,“民主”成为压倒一切的国家理想。但是托克维尔正确预见到,现代专制甚至极权体制正是以民主或“人民”的面目出现的;这种所谓的“民主”当然只能是假民主,“人民”只不过是独裁者随心所欲、公权私用的面具。据他观察,这种倾向在法国早已有之:
早在革命之前,经济学家(Economists)就在倡导“民主独裁制”(democratic despotism)……主权在理论上寄生于一个不加区分的“群众”之上,但是它控制或即便是监督自己政府行为的一切手段都被小心翼翼地剥夺了……这个主权不受公共意见控制,因为公共意见没有任何手段让自己得到听取;国家本身就是自己的法律,只有革命才能打破它的暴政。[15]
在专制集权方面,中法两国颇多相似之处。自古以来,中国皇帝就掌握着至高无上的实权。1911年的共和革命和1949年的共产革命虽然革了皇帝的命,但是集权体制却进一步加剧,其后果也和法国革命类似。“人民民主专政”有如“民主独裁制”的翻版,而恰恰在“人民共和国”,人民被架空了;公权我行我素,不受公共意见约束。公众无可奈何,只能诉诸革命;但是如果“人民”只是一堆“不明真相的群众”,“公意”只是一个被玩弄的概念,那么一次革命无济于事,今后必然还会不断发生“继续革命”……对于一个在集权体制下生活得太久的社会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上天安排的宿命。
四、无所不在的社会分裂
托克维尔告诉我们,集权专制会产生诸多社会后果,其中最致命的是无所不在的社会分裂。集权国家之所以容易发生革命,即便宣称“人民主权”的国家也不例外,是因为这样的国家外表看起来万民同心、一团祥和,实际上内部早已各自为战、四分五裂。在大革命前夕的法国,社会分裂已是无所不在,公知和政府的决裂只是社会分裂的一个方面。事实上,暴力革命的发生本身即意味着社会共同体的失败。如果一个社会的不同人群之间发展到如此不共戴天的地步,以至一部分人要革另一部分人的命,首先说明这个社会的成员已经陷入各自为战的原始状态,而没有“共和”、“共同富裕”、“和平共处”或任何能够将这个社会重新凝聚在一起的共同体观念。当然,在专制国家,这种共同体本来就不存在。所有专制政府的本质都是鱼肉人民,因而从来不可能真正“共和”。
这种状态和同时发生的美国革命是很不一样的。美国制宪者几乎人人有思想,但是几乎没有职业思想家。其中的佼佼者如杰弗逊、麦迪逊都是职业政治家,实际政治经验之丰富自不待言。因此,美国制宪者是脚踏实地的工程师,而绝非天马行空的哲人或作家。这也就决定了他们制定的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原理或宣言,而是经世致用的法律工具。英国有密尔、休谟等以思想为业的知识人,但是英国的情况也和法国大相径庭:“在英国,政治理论家和实际统治者相互合作;前者提出新理论,后者再通过实践经验修正并限定之……一个群体形成公共事务的实践之路,另一个群体则形成公共意见。”[7] 这样,无论是务虚派还是务实派都不会太离谱,双方容易产生一种相互依存而彼此牵制的合作关系;执政者不至于过分排斥异己、独断专行,思想者则不至于愤世嫉俗、异想天开甚至染指革命。虽然知识精英也会批评政府,但是不会颠覆政权。由于执政者容忍和尊重批评意见,国家统治和公共意见之间不会相差太远;反对派即便言辞激烈,也是“小骂大帮忙”,反而显得体制本身雍容大度、包容性强。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至少不是过分割裂)的统治方式无疑更有利于社会的渐进改良,而成功的改良足以让革命的泡沫消弭于无形之中。
对于一贯强调“知行合一”的传统中国来说,英国模式有几分似曾相识。传统中国的士绅阶层也是集知识精英与统治精英的双重身份于一身,一方面因统治而享受特权,另一方面也因为承袭儒家伦理而对其特权与统治行为有所约束。虽然对于多数士绅来说,“两袖清风”、“先忧后乐”或许只是一种神话境界,但是只要公权滥用和腐败没有达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统治特权总是可以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之类的教义而获得正当性。这种局面会使统治精英失去思想锋芒和政治想象,培育为功名利禄而读书考试的平庸“公务员”,但是他们毕竟知道日常治理的油盐酱醋。如果统治群体足够开明,知识精英与统治精英的“二合一”确实有助于社会稳定。在这个前提下,托克维尔描写的英国贵族统治可以享受特权,而不至于引起社会反感:
当贵族既有实权又有特权,当他们统治并管理着,他们的特权可以更大,而并不容易受到攻击……作为对不公平的特权之回报,他们维持秩序、施行正义、执行法律、救助受压迫者,并照顾所有人的利益。这些职能越是脱离贵族之手,他们的特权就越显得不合适。[8]
后面这种情况所描述的正是大革命前的法国。法国贵族享受种种特权,却不干事,因而很容易被当作社会不公的标靶。统治权则由中央行政垄断,和贵族与公知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公知们代表“第三阶级”的公共利益,和第一阶级(国王)与第二阶级(贵族与僧侣)形成截然对立甚至誓不两立的社会形态:“我们的文人成了公共意见领袖,并一时扮演了在自由国家属于职业政客的角色。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质疑他们的领导地位。”[9] 一旦公共意见和国家统治发生本质分裂或貌合神离,那么政权就很容易失去统治合法性,政权垮台只是时间问题。执政集团我行我素,公知主导的公共意见则毫不留情,进而引起执政者的反感、恐惧和反弹,官民渐行渐远,失去共同语言。执政者愚顽保守、执迷不悟,反对派则偏执激进而缺乏经验,政府的顽固加剧了社会的绝望和愤激。
这种状况正是值得当代中国警惕的,因为中国知识精英结构虽然和大革命前的法国不同,但是公共意见和国家统治之间的制度性割裂却不无相似。当代中国知识精英有的被吸纳到体制内部,成为执政集团的一分子,但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他们一般不会对执政者提出发自内心的忠告,而只是满足于充当贯彻领导意志的“谋士”乃至“秘书”。被体制同化之后,他们也没有太大的社会公信力,对于形成和引导公共意见的作用十分有限,因而无力弥合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裂缝。另一方面,政府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将全部知识精英吸纳到体制内。那些游离于体制外的知识精英虽然人数有限,但是往往掌握巨大的公众话语权和号召力;他们是众望所归的“良心学者”,是名副其实的“意见领袖”。但是和法国革命时期的公知们一样,他们也没有机会参与执政并从中获得日常政治经验,不懂得社会治理的油盐酱醋,提出的主张也很容易成为画饼充饥式的空中楼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爆发大规模动乱,其所导致的后果甚至会远远超过法国革命。
三、都是制度惹的祸
虽然托克维尔对法国公知表达了一种鄙夷,这当然不是《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目的。事实上,缺乏政治经验的公知只是集权专制的必然现象,而法国的体制才是这本书的落脚点。简言之,《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基本命题就是大革命的根源在于旧制度;托克维尔的雄心在于追根溯源,找到法国革命的制度史起源。他已经提到,法国公知之所以对政治缺乏兴趣和经验,不是因为他们天然革命激进,而是因为体制不允许他们参政,所以才和政治渐行渐远,以至到革命那一刻完全站到体制的对立面。至于民众之所以如此轻易为公知所绑架,也是因为体制自己无力争取民心,又不允许其它政治力量形成公共意见:
既然法国不存在任何自由组织,因而也不存在任何有经验、有组织的党派,也就没有这类党派或团体来引领公共意见;一旦公众感觉到情绪萌动,它就完全成了公知们的囊中之物,因而只能期望革命的指令将采取抽象原则、一般理论的形式,而政治现实将在很大程度上遭到忽视。[10]
既然政府不让知识分子和人民参与政治,甚至不能自由讨论政治制度选择,人民就不可能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大革命之前,法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没有任何一个其它欧洲国家像法国那样,政治思想受到如此长期、如此彻底的窒息;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私人公民和公共事务如此彻底不沾边,对研究事件进程如此不习惯,以至不仅一般法国人对‘人民运动’没有任何经验,而且也几乎不理解‘人民’是什么意思。”[11] 一个政治不成熟的民族必然是幼稚和轻信的民族,而这样的民族尤其容易为了追求某个伟大幻想而不择手段、抛弃一切:
假如法国人民积极参与政治,或即便是通过省议会关注日常行政事务,他们也不会让自己陶醉于文学家的理念之中。同样的,假如他们像英国人那样成功地渐进修正而非摧毁古制精神,也许他们不会如此轻易地为新秩序欢呼雀跃。然而,每一个法国人都感到自己是旧制度的牺牲品。[12]
在这个意义上,政治自由不仅对老百姓好,对体制本身也好,不仅因为它有助于控制公权腐败,维持政府形象和民意支持,而且因为它会让老百姓成熟起来,不再是一受蛊惑就揭竿而起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专制体制下生活的民众之所以钟情于乌托邦,正是因为他们看不到政府改良的任何现实希望。相反,一个成熟的民众既不会让政府那么容易滥用公权,也不会动不动就想颠覆政府甚至推翻政体。更重要的是,政治自由也让统治者及时了解民情并看到拒绝改革的真实危险。集权国家的政府特别“自信”,正是因为人民不能自由表达对政府的评价并罢免他们不认可的领导人,因而政府没有任何压力去实现民众的期望;人民的不满情绪不断积聚,及至大革命前夕,政府想改也来不及了。因此,“政治自由不仅使老百姓能够捍卫自己的权利,也使统治阶级能够看到自己身临其境的危险。它对两者来说都一样是不可或缺的。”[13]
事实上,在一个没有政治自由传统的国家,人民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形同一盘散沙,“秀才造反”即便成功也很难持续,最后还是要依附中央集权。革命非但没有改变法国中央集权的实质,反而进一步加剧集权。以前是国王,现在是议会,但是最高权力不受约束的本质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议会民主的集权效率或许比王权更高:
在旧秩序下,政府早已剥夺了法国人相互支援的可能性乃至愿望。一旦发生革命,恐怕找不到十个人一起行动来保护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不求助于中央权力的帮助。因此,一旦中央权力从皇家行政手里转移到不负责任的主权议会,当君主的仁政为民主的无情政治取代,后者不受任何阻碍,也没有任何力量哪怕能片刻停止它的行动。致使皇权崩溃的同样因素造就了继任者的绝对权力。[14]
在这里,托克维尔澄清了一个认识误区,并第一次从法国革命预见到现代极权主义政体的兴起。一般认为,民主似乎是专制的对立面,但是我们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献中就已经知道,民主制和君主制是同样可以被滥用的;独裁者固然是暴君(tyrant),但是靠夸夸其谈、蛊惑民意、收买选票上台的“煽情者”(demagogue)又何尝不是。然而,如果说领导美国革命的精英们对“民主”有一种本能的警惕,发动法国革命的草根们则把“人民”捧上了天;卢梭用“公意”概念偷梁换柱,让多数人绑架全体,“民主”成为压倒一切的国家理想。但是托克维尔正确预见到,现代专制甚至极权体制正是以民主或“人民”的面目出现的;这种所谓的“民主”当然只能是假民主,“人民”只不过是独裁者随心所欲、公权私用的面具。据他观察,这种倾向在法国早已有之:
早在革命之前,经济学家(Economists)就在倡导“民主独裁制”(democratic despotism)……主权在理论上寄生于一个不加区分的“群众”之上,但是它控制或即便是监督自己政府行为的一切手段都被小心翼翼地剥夺了……这个主权不受公共意见控制,因为公共意见没有任何手段让自己得到听取;国家本身就是自己的法律,只有革命才能打破它的暴政。[15]
在专制集权方面,中法两国颇多相似之处。自古以来,中国皇帝就掌握着至高无上的实权。1911年的共和革命和1949年的共产革命虽然革了皇帝的命,但是集权体制却进一步加剧,其后果也和法国革命类似。“人民民主专政”有如“民主独裁制”的翻版,而恰恰在“人民共和国”,人民被架空了;公权我行我素,不受公共意见约束。公众无可奈何,只能诉诸革命;但是如果“人民”只是一堆“不明真相的群众”,“公意”只是一个被玩弄的概念,那么一次革命无济于事,今后必然还会不断发生“继续革命”……对于一个在集权体制下生活得太久的社会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上天安排的宿命。
四、无所不在的社会分裂
托克维尔告诉我们,集权专制会产生诸多社会后果,其中最致命的是无所不在的社会分裂。集权国家之所以容易发生革命,即便宣称“人民主权”的国家也不例外,是因为这样的国家外表看起来万民同心、一团祥和,实际上内部早已各自为战、四分五裂。在大革命前夕的法国,社会分裂已是无所不在,公知和政府的决裂只是社会分裂的一个方面。事实上,暴力革命的发生本身即意味着社会共同体的失败。如果一个社会的不同人群之间发展到如此不共戴天的地步,以至一部分人要革另一部分人的命,首先说明这个社会的成员已经陷入各自为战的原始状态,而没有“共和”、“共同富裕”、“和平共处”或任何能够将这个社会重新凝聚在一起的共同体观念。当然,在专制国家,这种共同体本来就不存在。所有专制政府的本质都是鱼肉人民,因而从来不可能真正“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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